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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国家测绘局
【发文字号】 国测法发[2010]1号
【颁布时间】 2010-02-22
【实施时间】 2010-02-22
【法规编号】 472429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国家测绘局关于印发《2010年测绘系统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的通知

[接上页]

  9、以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为重点,积极推进测绘依法行政。进一步健全领导干部和公务员法制讲座制度和法律知识培训制度,健全重大事项决策法律咨询制度、法律顾问制度和行政执法监督考评制度。结合“五型机关”建设,深入贯彻中组部、中宣部、司法部、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全国普法办《关于加强公务员学法用法工作的意见》,继续举办各级地方测绘行政管理干部培训班,通过集中学习、演讲会、征文以及自学等形式,进一步开展公务员学法,全面提高广大公务员的法律素质和依法办事能力,提高学法实效,推进测绘依法行政。
  
  10、切实提高测绘单位的依法测绘意识。深入贯彻中宣部、国资委、司法部《关于进一步做好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学法用法的意见》,建立健全测绘企业学法用法工作机制,继续举办测绘企业负责人普法培训班。以测绘、保密、国家安全等法律法规为重点,发挥测绘企业的积极性,对测绘从业人员开展培训。加快测绘市场信用体系建设步伐,开展测绘市场信用体系建设试点,提升测绘单位的依法测绘意识和依法经营水平。
  
  四、立足于推动测绘法制宣传教育新发展,认真做好“六五”普法规划的研究制定工作
  
  11、加强测绘系统“六五”普法规划制定的理论研究。要认真总结借鉴“五五”普法依法治理的先进经验,并将测绘“六五”普法规划研究列为年度重点理论研究课题,邀请专家、学者和普法工作者共同开展调研,探索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发展规律,形成一批优秀研究成果,为测绘“六五”普法规划的制定提供实践和理论基础。
  
  12、做好测绘系统“六五”普法规划的研究起草工作。各地要根据本地实际情况成立“六五”普法规划起草工作小组,吸收普法工作者、法学专家、普法重点对象参与起草工作,并广泛听取各相关部门和广大干部职工的意见建议,开阔视野,拓展思路,力求使新的五年普法规划有新思路、新要求、新举措、新发展。
  
  五、立足于增强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不断创新测绘法制宣传方式方法
  
  13、谋划开展好2010年“8?29”全国测绘法宣传日和“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围绕“数字城市”和地理信息公共平台建设,开展宣传主题、宣传短信等征集活动,明确测绘法宣传日的宣传主题、内容和形式。将测绘法宣传日与宣传测绘工作的地位作用、测绘事业所取得的成绩、测绘科学知识等内容有机结合起来,力求提高层次、扩大影响、取得实效,提高社会对测绘工作和测绘法制的认知度。根据全国普法办的统一部署,开展“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
  
  14、广泛利用大众媒体开展测绘法制宣传。开辟和巩固手机、网络等新的宣传阵地,争取与报刊、杂志、广播、电视媒体等联合举办专刊、专栏、专版等,策划制作播出测绘法制宣传专题片,采用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形式,开展深入持久有效的测绘法制宣传教育,不断扩大测绘法制宣传的受众面、覆盖面和影响力。
  
  15、整合普法资源形成宣传合力。积极寻求各地、各部门对测绘法制宣传活动的大力支持,充分发挥中国测绘学会等测绘社团组织联系面广的优势,努力形成“上下联动、优势互补、协调配合”的测绘法制宣传格局。各地要精心制定年度测绘法制宣传工作方案,落实专项经费,抓住重点,形成规模,扩大影响,力求实效,推动测绘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向纵深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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