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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国家核安全局
【发文字号】 国核安函[2010]22号
【颁布时间】 2010-02-11
【实施时间】 2010-02-11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72448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国家核安全局关于缴纳运行核电厂2010年度核安全技术审评费的通知

秦山核电有限公司、核电秦山联营有限公司、秦山第三核电有限公司、大亚湾核电运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江苏核电有限公司:
  
  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同意继续收取核安全技术审评费的复函》(财综〔2003〕87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重新核定核安全技术审评费收费标准的通知》(发改价格〔2003〕2352号)有关规定,请你单位于2010年2月28日前将2010年度核安全技术审评费汇至我部汇缴专户(缴纳款金额见附表)。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汇缴专户
  
  开户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
  
  账号:75010188000021101
  
  开户行:光大银行北京礼士路支行
  
  联系人:沈钢 刁锦辉
  
  电话:(010)66556346 (010)66556352
  
  附件:运行核电厂2010年核安全技术审评费用表
  
  
二○一○年二月十一日

  
  附件:
  
  运行核电厂2010年核安全技术审评费用表
  
  营 运 单 位
  
  设施名称
  
  机 组
  
  状 态
  
  额定电功率(MWe)
  
  收费金额
  
  (单位:万元)
  
  秦山核电有限公司
  
  秦山核电厂
  
  单机组
  
  运 行
  
  300
  
  100
  
  核电秦山联营有限公司
  
  秦山第二核电厂
  
  双机组
  
  运 行
  
  2X650
  
  300
  
  秦山第三核电有限公司
  
  秦山第三核电厂
  
  双机组
  
  运 行
  
  2X700
  
  300
  
  大亚湾核电运营管理
  
  大亚湾核电厂
  
  双机组
  
  运 行
  
  2X984
  
  400
  
  有限责任公司
  
  岭澳核电厂
  
  双机组
  
  运 行
  
  2X990
  
  400
  
  江苏核电有限公司
  
  田湾核电厂
  
  双机组
  
  运 行
  
  2X1060
  
  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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