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法规 > 法规浏览

管理我的法规库

哇,我可以拥有自己的法规库!

法规提交

如果您发现我们没有收录到的法规,您可以在此提交。提交后我们会即时把它收录上,感谢您参与维护我们共同的法规库。
【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上海市卫生局
【颁布时间】 2010-02-10
【实施时间】 2010-02-10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72571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上海市卫生局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2010年卫生政务信息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卫生局、申康医院发展中心、有关大学、中福会、市级医疗卫生单位、局机关各处室:
  
  2010年是全面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攻坚之年,卫生工作任务繁重而艰巨,做好卫生政务信息工作尤其重要。2010年本市卫生政务信息工作要紧紧围绕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这一中心任务和主要工作,不断强化政务信息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加大信息报送力度,提高信息质量,切实把政务信息报送工作作为推动医改、做好卫生工作的重要举措,为领导决策和指导工作服务。现就进一步做好本市2010年卫生政务信息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加强重要信息报送工作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重要信息报送工作,明确信息报送工作责任,按照及时、准确、简洁的要求,建立健全信息工作网络,完善信息报送机制。凡是发生在本单位的重大卫生事件,要在第一时间报送有关信息,并跟踪掌握事态进展和处理情况,随时续报。报送的信息要求真实可靠,简明扼要,具体事件、时间、地点、数字、名称等要力求准确。
  
  二、积极开展社情民意信息报送工作
  
  卫生工作关系人民群众的健康,是重大民生问题。各单位要注意倾听社情民意,积极开展反映社会普遍性问题的信息报送工作,要关注基层群众对卫生工作的反映、意见和建议,对卫生工作的评价和基本看法。
  
  三、加强信息调研工作
  
  要突出围绕医改重点工作、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关注的焦点问题以及各单位卫生工作中遇到的难点、重点问题,组织信息调研工作,撰写专题性调研信息、综合性分析研究信息、苗头性倾向性信息,反映卫生工作中的一些深层次的问题。
  
  四、进一步拓展信息来源
  
  要结合卫生部和本市卫生工作的重大决策,卫生部和本市领导关注的重点卫生工作,及时上报进展情况、取得的成效、存在的问题和下一步工作安排建议。要通过各种媒体和途径,密切关注卫生工作最新动态和社会热点问题,及时捕捉卫生信息素材,广开渠道,拓展信息来源,确保信息报送数量。
  
  五、其他事项
  
  (一)报送要求:主题鲜明,结构完整,简明扼要,文字流畅,字数一般控制在1000字以内;
  
  (二)报送时限:及时、快速报送信息,有时效性的信息请于事件发生之后三日内报送;
  
  (三)报送途径:发送至邮箱xuwei@smhb.gov.cn;传真发送22121515;或者可将纸质信息邮寄至上海市卫生局办公室;
  
  (四)为更好地开展相关工作,请各单位与市卫生局办公室保持沟通联络,及时反馈政务信息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以及意见、建议,抓紧、抓实、抓好信息报送工作。
  
  联 系 人:上海市卫生局办公室 徐伟
  
  联系电话:22121508 22121515(fax)
  
  
上海市卫生局办公室
  
  2010年2月10日
此法规有错误,我来纠正。请点击在此 提交错误内容或者您纠正的内容!
回到顶部

相关法规

查看更多
法规搜索:
法律法规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
|
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