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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安监总管一[2010]23号
【颁布时间】 2010-02-08
【实施时间】 2010-02-08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72572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开展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

[接上页]

  2.精心组织,务求实效。各地各单位要根据本通知精神,结合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检查工作方案,周密安排,细化任务,落实责任。要把大检查工作和强化金属非金属矿山行政许可相结合、同矿产资源开发整合、同整顿关闭工作相结合,增强强制性、针对性和实效性,确保大检查全面彻底、不走过场。要把推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作为重中之重,指导和帮助企业深化隐患排查治理,加大安全投入,强化安全管理,提升安全生产条件。
  
  3.协调联动,综合治理。各地各单位要以此次地下矿山安全生产大检查为契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地下矿山安全监管和内部管理工作。要建立健全部门联动工作机制,强化联合执法,形成工作合力,提高大检查的执行力。要加强信息统计和工作调度,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4.加强监管,督促整改。各地各单位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要立即予以整改;暂时不能整改的,要制定并落实防范措施,挂牌督办,限期整改,跟踪落实;对隐患严重不能保证安全生产的企业,要责令停产停业整改。对监管不到位、隐患排查治理责任不落实、重大隐患治理不力导致事故发生的单位和责任人,要严肃追究责任。
  
  5.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各地各单位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媒体,做好地下矿山安全生产大检查的宣传发动工作,充分依靠和发动广大群众参与,引导职工认真细致地查找各类安全隐患。对检查不认真、走过场的地区和企业要予以公开曝光。
  
  地下矿山安全生产大检查期间,请各省级安全监管局按照本通知要求(见附件)每两个月向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上报一次大检查工作情况统计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定期予以通报。
  
  附件: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情况统计表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
  
  二○一○年二月八日

  
  附件:
  
  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情况统计表
  
  单位(盖章):
  
  金属非金属
  
  地下矿山总数(座)
  
  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大检查基本情况
  
  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大检查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检查已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地下矿山(座)
  
  检查在建地下矿山(座)
  
  检查废弃地下矿山(座)
  
  查出非法生产地下矿山(窝点)(处)
  
  已取缔关闭地下矿山
  
  一般隐患
  
  重大隐患
  
  合计
  
  已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地下矿山
  
  在建地下矿山
  
  隐患数量(项)
  
  整改数量(项)
  
  整改率(%)
  
  隐患数量(项)
  
  整改数量(项)
  
  整改率(%)
  
  挂牌督办数量
  
  个数(座)
  
  生产
  
  能力
  
  (万t/年)
  
  省级(项)
  
  其他(项)
  
  填报人:联系电话:填报日期:2010年 月 日
  
  说明:此表汇总上报单位为各省级安全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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