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法规 > 法规浏览

管理我的法规库

哇,我可以拥有自己的法规库!

法规提交

如果您发现我们没有收录到的法规,您可以在此提交。提交后我们会即时把它收录上,感谢您参与维护我们共同的法规库。
【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济安监明电[2010]2号
【颁布时间】 2010-02-10
【实施时间】 2010-02-10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72573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济南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切实做好强降温降雪天气安全防范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县(市)区安监局:
  
  据气象部门预测,近期,受较强冷空气影响,我市将出现低温雨雪天气,气温明显下降,可能造成低温冰冻灾害。为进一步做好低温冰冻灾害天气下的安全防范工作,根据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低温冰冻灾害防范工作的紧急通知》(济政办发明电〔2010〕7号)和省安监局《关于做好强降温降雪防范工作的紧急通知》(鲁安监明电[2010]5号)精神,现就做好当前我市强降温降雪天气的安全防范工作紧急通知如下:
  
  一、各县(市)区安监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1月4日全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和1月29日全市安监系统工作会议精神,结合全市冬季安全生产工作部署,深入开展“春节”、“两会”期间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行动,进一步加大对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企业的安全监管力度,督促有关企业排查因强降温降雪造成的安全隐患,认真做好冬季防冻裂、防泄漏安全措施的落实,防止引发生产安全事故。要注重加强与气象部门的联系,密切注意天气变化情况,及时发布预警信息,督促、指导有关单位及时做好强降温降雪防范应对工作,做到早预警、早准备、早防范,坚决杜绝各类重特大事故发生,确保全市春节和全国“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二、各县(市)区安监部门要充分发挥安委会办公室综合监管和协调作用,督促公安、交通、城管等部门认真做好强降温降雪可能引发公路、交通运输等生产安全事故的防范应对工作。公安交警部门要根据雨雪天气情况,科学合理地对高速公路、国道和省道采取限速、限量和封闭措施,加大道路巡逻管控力度,防止出现长时间、大范围交通拥堵。交通运输部门要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加强应急组织和调度,加大运力配置和旅客疏导,尤其要督促长途汽车客运等交通运输企业加强安全检查,组织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确保运输安全。遇有冰雪天气,市城管部门要积极组织道路清雪除冰工作,防止路面结冰。市经济和信息化、文化广电新闻出版等部门要通过手机短信、广播电视等渠道,及时发布灾害性气象预警信息。市政公用部门要加强供暖、供水、设备检修与维护,一旦发生管道冻裂等故障,及时进行抢修。
  
  三、各类生产经营单位要全面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及时采取防范措施,防范各类事故发生。电力、通讯公司要做好应急准备,一旦强降温降雪造成线路、设施受损,要及时采取措施,防止大面积停电或通讯中断事故的发生。要督促矿山企业做好应急准备,一旦发生停电,要立即撤出井下作业人员,启动备用电源保证通风和排水,确实不能保障通风和排水的矿井,恢复生产前必须加强瓦斯排放和监测工作,防止发生事故;建筑施工企业要视天气情况及时停止室外作业,及时清扫建筑屋顶积雪,防止发生垮塌事故。
  
  四、各县(市)区安监局要加强安全生产应急值守和情况报送工作领导,落实领导值班制度和市场安全事故专报制度,主要领导要亲自在岗值班,并对节日期间值班工作做好全面部署,把责任落实到岗、到人。对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要按规定及时、如实上报和续报,并组织各类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做好应急救援准备,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春节放假期间,继续实行安全生产事故“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请各县(市)区安监局将每天的安全生产情况于当日15:00前报市安监局值班室,有事报情况,无事报平安,市安监局值班电话:66608400。
  
  
济南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二〇一〇年二月十日
此法规有错误,我来纠正。请点击在此 提交错误内容或者您纠正的内容!
回到顶部

相关法规

查看更多
法规搜索:
法律法规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
|
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