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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重庆市政府
【发文字号】 渝府发[2010]16号
【颁布时间】 2010-02-02
【实施时间】 2010-02-02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72583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2009年度城乡规划管理目标责任考评结果的通报

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2009年,全市城乡规划工作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314”总体部署,加快统筹城乡规划改革步伐,全力助推“五个重庆”建设,圆满完成了年初既定的各项目标任务,经综合考评,现将考评结果通报如下:
  
  一、获得目标考核一等奖的区县为:九龙坡区、江北区、渝中区、南岸区、万州区、永川区、南川区、合川区、江津区、铜梁县、潼南县、巫溪县、荣昌县、垫江县、璧山县、綦江县。
  
  二、获得目标考核二等奖的区县(自治县)为:大渡口区、北碚区、沙坪坝区、渝北区、长寿区、黔江区、涪陵区、梁平县、秀山县、大足县、酉阳县、武隆县、云阳县、石柱县。
  
  2010年是落实“314”总体部署和国发〔2009〕3号文件精神,完成“十一五”规划、谋划“十二五”发展的关键之年,做好城乡规划管理工作意义重大。希望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在新的一年里,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加强领导,突破攻坚,在推进城乡规划各项工作、促进城乡统筹发展、建设“五个重庆”中取得更大的成绩。
  
  
二○一○年二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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