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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财政部
【发文字号】 财库[2010]14号
【颁布时间】 2010-02-08
【实施时间】 2010-02-08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72599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财政部关于确认增补记账式国债承销团成员资格的通知

有关商业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等:
  
  为保障记账式国债发行工作有序进行,根据《国债承销团资格审批办法》(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证监会令第39号)和《财政部关于增补记账式国债承销团成员有关事宜的通知》(财库[2010]4号)的规定,增补记账式国债承销团成员工作已经完成。
  
  截止2010年1月15日,共有8家金融机构报送了申请材料,全部符合申请基本条件并予以受理。增补记账式国债承销团成员工作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在保持原有成员稳定基础上择优录取,增补新国债承销团成员数量为3家。经商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增补原则如下:
  
  1.不予考虑过去两年内退出国债承销团的机构。
  
  2.以2008、2009年净资产、利润总额、国债现券交易量(以财政部核查数为准)作为考察指标,从商业银行和证券公司分类排名靠前者中进行增补。
  
  3. 申请增补为甲类成员的申请机构2009年记账式国债业务综合排名应位于前25名以内。
  
  按照以上原则,决定增补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齐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和第一创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为记账式国债承销团乙类成员,增补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记账式国债承销团甲类成员。
  
  现将调整后的记账式国债承销团成员名单予以公布。从公布之日起,2010年记账式国债将面向调整后的记账式国债承销团招标发行。
  
  特此通知。
  
  
二〇一〇年二月八日
  
  
附件:
  
  记账式国债承销团成员名单
  
  序号
  
  代码
  
  机构名称
  
  序号
  
  代码
  
  机构名称
  
  甲类成员:
  
  31
  
  1036
  
  盛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
  
  1001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2
  
  1041
  
  徽商银行
  
  2
  
  1002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3
  
  1055
  
  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
  
  1003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4
  
  1092
  
  齐商银行
  
  4
  
  1004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5
  
  1095
  
  洛阳市商业银行
  
  5
  
  1005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6
  
  1100
  
  恒丰银行
  
  6
  
  1006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7
  
  1107
  
  宁波鄞州农村合作银行
  
  7
  
  1007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8
  
  1108
  
  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
  
  8
  
  1016
  
  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9
  
  1112
  
  渣打银行(中国)有限公司
  
  9
  
  1017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0
  
  1113
  
  摩根大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
  
  10
  
  2000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41
  
  1114
  
  包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1
  
  2003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42
  
  1115
  
  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2
  
  2041
  
  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43
  
  2001
  
  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13
  
  2047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44
  
  2006
  
  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14
  
  2072
  
  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45
  
  2007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5
  
  2078
  
  国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46
  
  2012
  
  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6
  
  4001
  
  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
  
  47
  
  2017
  
  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7
  
  5008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有限责任公司
  
  48
  
  2021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乙类成员:
  
  49
  
  2048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8
  
  1009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50
  
  2049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9
  
  1010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51
  
  2050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
  
  1011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52
  
  2057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1
  
  1012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53
  
  2059
  
  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
  
  22
  
  1013
  
  深圳发展银行
  
  54
  
  2080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3
  
  1014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55
  
  2082
  
  第一创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4
  
  1015
  
  北京银行
  
  56
  
  4004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公司
  
  25
  
  1020
  
  广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57
  
  4005
  
  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6
  
  1021
  
  天津银行
  
  58
  
  5003
  
  江苏常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7
  
  1022
  
  河北银行
  
  59
  
  5011
  
  北京农村商业银行
  
  28
  
  1023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60
  
  5014
  
  上海农村商业银行
  
  29
  
  1025
  
  齐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特别承购机构:
  
  30
  
  1033
  
  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
  
  6036
  
  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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