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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本溪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本政办发[2010]14号
【颁布时间】 2010-02-21
【实施时间】 2010-02-21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72648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本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教育局和市政府教育督导室关于考核县(区)2009年教育工作指标完成情况的通报

[接上页]

  十三、中小学校体育卫生工作
  
  各县(区)高度重视中小学校体育卫生工作,总体水平比上一年有所提高。
  
  体育工作存在的差距是:
  
  1.部分学校体育设施基础薄弱,器材不足,场地未达到国家颁布的标准。从各县(区)总体情况看,桓仁县和本溪县中小学校操场建设比较规范、标准。
  
  2.按《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要求,多数学校测试器材配备数量相差较多,且不先进,影响测试速度和质量。
  
  3.大部分中小学校未按规定开齐开足体育课时。考核中抽查到的部分学校,仅有市八中、市三十二中、溪湖区河畔小学和南芬小学按规定开齐了体育课时。
  
  卫生工作存在的差距是:
  
  1.医务室卫生人员配备未达到标准要求;部分学校教室采光、照明、课桌椅配备和医务室面积等未达到标准要求。
  
  2.新生结核菌素试验项目是国家要求必做的项目,但本溪县、桓仁县、平山区和南芬区2009年未开展此项工作。
  
  3.学生健康体检统计图表不规范、学生视力监测率不够,一些学校学生健康体检结果没有反馈。
  
  十四、农村应届初中毕业生升学及中职学生享受国家助学金补助工作
  
  各县(区)在加快普及高中阶段教育方面,制定了工作规划,取得了明显成效。按省、市要求,农村初中应届毕业生全部升入高一层次学校,本溪县、平山区、溪湖区、南芬区和本溪经济开发区落实较好,桓仁县和明山区略有不足。中职学生享受国家助学金补助工作已按要求全部落实到位。
  
  十五、少数民族教育工作
  
  在少数民族教育方面,市本级和桓仁县两所朝鲜族学校落实了责任状指标要求,并召开了少数民族教育工作会议。
  
  十六、教育行风建设工作
  
  各县(区)政府及教育行政部门进一步重视教育行风建设,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教育纠风工作的安排部署,教育行风建设在本地区的行风评比中均为合格单位。存在的不足主要有:
  
  1.个别学校在实施“一费制”过程中,对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没有严格实行学生家长自愿的原则,仍有“一刀切”收费的现象。
  
  2.在职教师乱办班、乱补课现象时有发生。2009年,市教育局查处了三起在职教师乱办班乱补课案件(市二十七中、市五中和市十六中三所学校共6名教师),经市教育局党委研究,平山区教育局和明山区教育局决定分别给予6名违规补课教师行政降级处分,并解除其教师岗位聘用合同,三年内不得从事教育教学工作。
  
  3.针对县(区)学校行风问题的越级信访数量呈上升趋势,城区数量高于两县,而平山区又高于其他城区。
  
  4.对于学生作息时间执行情况,本溪县做的较好,其他县(区)均有一些学校没有严格执行,存在要求学生提前到校和延长学生在校时间现象。
  
  十七、学校安全管理工作
  
  各县(区)高度重视学校安全管理,认真落实了市政府责任状中对安全工作的各项要求,通过艰苦努力和大量过细工作,使我市教育安全责任事故为零。桓仁县沙尖子学校被教育部评为全国和谐校园创建活动先进单位。
  
  学校安全管理工作存在的差距主要是:个别学校安全工作还有落实不到位的问题,如部分学校化学实验室管理不够严格,双人双锁制度落实不到位,化学药品管理不严格,存在一定安全隐患;近两年来,新增的消防器材有的管理不当,维护工作滞后;在图书馆、微机室等重点部位,灭火器数量配备不足;有的学校进行安全工作日巡查月排查,对发现的问题进行了整改,但在工作档案中没有及时记载;本溪县和桓仁县义务教育阶段校方责任险尚未落实。
  
  十八、整合中职学校结构和核定办学经费工作
  
  市本级和两县高度重视中职教育工作,按照市政府责任状要求,完成了各项指标,推动了我市2009年中职教育的良好发展。
  
  十九、取消乡(镇)拨款中间环节工作
  
  各县(区)认真落实了省政府关于中小学公用经费要由“县级财政或教育部门直接拨付到中小学校,取消乡(镇)拨款中间环节”的要求,本溪经济开发区和明山区已于2009年先后妥善解决了此问题。通过几年来的不断努力,我市各县(区)已全部取消了中小学公用经费由乡(镇)拨款这一中间环节,全面实现了以县(区)为主的中小学管理体制。对于此项工作,今后重点是坚持贯彻落实省政府的政策要求,继续落实以县为主的义务教育管理体制,建立长效机制,避免反弹。
  
  各县(区)要认真总结工作经验,正视差距,改进不足,用科学发展观统领教育工作全面发展,争取2010年教育工作取得更大成绩。
  
  
本溪市教育局
  
  本溪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二○一○年一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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