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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各种新闻媒体宣传报道及个人信函的评价不得作为科学技术评价证明。 三、推荐时间: 截止时间为2010年4月30日,请各推荐单位及时报送纸质材料和通过网络上传电子版,逾期一律不予受理。 四、材料受理地点: 浙江省科技开发中心(地址:杭州市黄姑山路9号天科大厦502室,邮编:310012,联系人:周燕,电话:0571- 89986566)。 五、其它事项: 1.推荐书首页上的成果类别、行业评审组代码、编号必须填写齐全。成果类别及行业评审组代码必须根据项目的特点,按填写说明要求填写准确。书面推荐书必须与电子版一致,否则视为形式审查不合格。 2.推荐编号九位数字:如10××××001:10表示2010年推荐,××××表示推荐单位代码(另发),001表示推荐单位推荐项目的流水号。 3.推荐书首页上主要完成单位与主要完成人的排序必须与成果登记证书一致,并与推荐书中完成单位情况表和主要完成人员情况表一致。如有与成果登记证书不一致的,完成单位应出具报告,说明理由,推荐单位签署审核意见。 4.各推荐单位要严格按照省科技奖励工作的有关规定,认真做好2010年度省科学技术奖励项目的推荐和推荐材料的审核把关工作,确保推荐材料真实可靠。当有异议时,有关推荐单位或者推荐人负有处理和协助处理异议的责任。 5.省科技奖励项目不收评审费。 联系人:周剑电话(传真):0571-87054041 地址:杭州环城西路33号 邮编:310006 网址:sta.zjkjt.gov.cn 电子邮箱:cgc@zjinfo.gov.cn 二○一○年二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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