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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深圳市地方税务局
【颁布时间】 2010-02-05
【实施时间】 2010-02-05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72702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深圳市地方税务局关于春节假期纳税申报期限延期的通知

尊敬的纳税人: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0年春节休假的安排,2010年2月13日-19日放假,共7天。现就2010年2月份申报纳税期限明确如下:
  
  一、纳税期限为15日的纳税人, 申报纳税期限顺延3个工作日;
  
  纳税期限为20日、25日的纳税人,申报纳税期限分别顺延7个工作日。
  
  二、货运自开票纳税人和储蓄扣税纳税人申报纳税期限不变。
  
  
深圳市地方税务局
  
  二○一○年二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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