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法规 > 法规浏览

管理我的法规库

哇,我可以拥有自己的法规库!

法规提交

如果您发现我们没有收录到的法规,您可以在此提交。提交后我们会即时把它收录上,感谢您参与维护我们共同的法规库。
【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川经信运行[2010]67号
【颁布时间】 2010-02-11
【实施时间】 2010-02-11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72779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做好近期雨雪天气防范应对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经委:
  
  近日,国务院应急办下发了《关于做好近期雨雪天气防范应对工作的通知》,国家发改委下发了《关于做好恶劣天气下春运工作的紧急通知》。根据四川省气象台发布的重要天气消息,近期因受高原多波动气流和北方冷空气的共同影响,从10日傍晚前后开始,盆地自北向南将有一次较明显的降温天气过程。受北方补充冷空气的影响,盆地14日到17日气温还将有所下降。为了贯彻国务院应急办和国家发改委两个通知精神,认真做好工业生产应急保障工作和春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做好应急防范准备
  
  各地要认真做好各类灾害性天气防范应对准备工作,进一步完善工业生产防范应对和应急保障工作预案。一旦发生灾害性天气,要及时启动应急响应,迅速组织力量抢险救灾,最大程度减轻灾害损失。
  
  二、确保春运安全畅通
  
  目前正值春运高峰,各地要密切关注气候和客流变化,加大各种运输力量的配置,确保群众出行安全、便捷。要组织制定灾害性天气情况下的应对措施,加强旅客出行的引导,一旦出现旅客滞留,要及时组织做好疏散安置工作。
  
  三、加强设施维护保障
  
  各地要加强供电、供水、供气和通信等基础设施的维护,及时组织力量对因灾受损设施的抢修,防止出现大面积、长时间停供的现象。要掌握本地区应对极端气候的冰雪铲除装备、道路抢修装备、应急电源、日常生活类消费品的生产和库存情况,做好保障准备。
  
  四、强化应急值守工作
  
  各地、各单位要切实加强节日期间各项工作的组织领导,要认真落实节日应急值守工作,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确保通讯联络畅通。如有紧急情况发生,要及时、如实上报我委。
  
  省经信委24小时值班电话:028-86261320
  
  传真:028-86264183
  
  
二○一○年二月十一日
此法规有错误,我来纠正。请点击在此 提交错误内容或者您纠正的内容!
回到顶部

相关法规

查看更多
法规搜索:
法律法规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
|
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