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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宁波市国资委
【颁布时间】 2010-02-24
【实施时间】 2010-02-24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72795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宁波市国资委关于印发《2010年宁波市属企业监事会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市属企业监事会:
  
  现将《2010年宁波市属企业监事会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单位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二○一○年二月二十四日

  
  
2010年宁波市属企业监事会工作要点

  
  2010年监事会工作总体要求是:贯彻落实全市国资工作会议精神,围绕国资监管中心工作,把握出资人监督定位,进一步完善制度建设、队伍建设、业务建设,加强当期监督,突出监督重点,建立健全外派监事制度。
  
  一、完善监事会工作制度
  
  1、研究制定《宁波市属企业监事会利用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结果实施办法》,促进监事会充分利用社会中介机构的审计成果。
  
  2、研究制定《市属国有企业向监事会提供主要经济信息事项》,明确市属企业义务,保障监事会有效开展工作。
  
  二、加强监事队伍建设
  
  3、落实监事会主席委派制度。努力实现监事会主席由市委任命,国资委委派,建立健全市属企业法人治理结构。
  
  4、健全专职监事队伍。按照择优原则,做好2010年度专职监事选聘、培训和委派工作,实现对出资企业委派专职监事的全覆盖。
  
  三、加强当期监督,突出监督重点
  
  5、做好当期监督工作。监事会通过列席会议、分析报表、查阅资料、深入调研和加强沟通等途径,及时掌握企业的决策信息、经营活动、财务状况和重大影响事项等当期情况。对当期监督中发现的问题,监事会要及时通过专项报告、提醒函、建议函等形式进行反映。
  
  6、突出监督重点。在日常监督过程中,监事会要根据企业的管理现状,围绕“三重一大”事项、资产处置、内控制度建立及执行、高风险业务等内容,确定各企业的监督重点,积极防范企业风险。
  
  7、加强对子公司的监督。作为政府性投资公司,市属企业本部承担了决策、管理和协调等职能,而具体业务主要集中在下属各子公司。监事会每年要安排一定时间对子公司进行检查,争取在三年内完成各子公司的检查,全面掌握公司的真实情况。
  
  8、加强对工程建设项目的监督。监事会要根据《宁波市属国有企业基建项目审计监督暂行规定》,把企业工程建设项目的监督纳入工作范围,重点监督企业招投标的合规性、工程建设重点环节、超预算等情况。
  
  9、做好专项检查工作。监事会在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企业存在的问题,以及可能危及国有资产安全的经营行为和重大风险,要及时组织专项检查。重点做好企业固定资产闲置、出租情况和企业合同管理情况的专项检查。
  
  10、做好定期报告工作。监事会要根据报告制度的要求,认真撰写各类监事会工作报告,不断提高报告质量。在做好季度报告的同时,重点做好2009年度监事会监督检查报告。
  
  四、其他
  
  11、加强业务培训和交流。一是组织监事参加各类专业培训,改善知识结构,提高工作能力和水平;二是组织企业监事会工作经验交流,提升企业监事会的履职能力。
  
  12、加强与其他监督部门的合作,发挥监督合力作用。各监事会要加强与企业审计、监察、法律、财务和风险管理等部门的合作,加强信息沟通,相互利用监督成果,努力发挥监督资源的合力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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