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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20、完善“12365”服务咨询平台。强化咨询服务功能,拓宽工作内容,开展以4大类20大项服务内容为重点的企业咨询服务;探索“12365”信息平台与“金质工程”、门户网站等联用,推动资源整合,实现信息共享;发挥平台“信息源”功能,为安全监管提供初步分析结果,为业务部门开展服务提供方向;加强“12365”的组织机构建设,提高工作人员的能力水平。(牵头领导:裘富康、毛守伦,办公室、政治处负责落实) 21、完善“电梯110”救援平台。加强实战训练和工作考核,提升现有救援队伍的应急反应、现场救援能力和服务水平;根据各地实际,进一步吸纳、扩充救援队伍;与消防部门建立同步响应、联合施救的工作机制。(牵头领导:林如峰,特监处负责落实) 22、搭建技术支撑服务平台。制定出台《宁波市质监六大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公共服务指导意见》,推动公共技术服务平台为企业产业和社会各界开展高效便捷的各类技术服务;检测机构向中小企业开放实验室,为企业自主创新提供产品功能研发、技术公关和新产品中试等服务;深化“十大”便民措施,树立优质服务理念,提升服务工作机能,延伸服务内容,在服务中提高技术机构的核心竞争力。(牵头领导:张海春,技术机构技术保障与发展工作委员会负责落实) 三、加快改革创新,提升技术机构持续健康发展能力 23、建立完善为行政服务的工作机制。指导督促技术机构围绕质量安全监管建立完善技术保障工作机制,促使技术机构在检测项目、检验信息收集、检测报告分析、风险预测评估、应急处置等方面主动有效服务行政监管大局。(牵头领导:张海春,技术机构技术保障与发展工作委员会负责落实) 24、提升核心竞争能力。突出加强国家中心、国家级分支机构、国家型式试验实验室等重点实验室和六大公共技术服务平台的建设;在检测资质延伸、标准研究引领、国际互认拓展和产品科技研发能力提升四个方面推进能力建设;深入实施科技兴检和人才兴检战略,注重结合质监行政监管和产业创新升级大力开展课题研究、科技立项等活动,加大领军型人才的引进与培养。(牵头领导:张海春,技术机构技术保障与发展工作委员会负责落实) 25、创新经营管理模式。强化以市场为导向的发展理念,主动打破原有不适应市场化发展的机制和做法,在管理模式、人事制度、分配激励、交流合作等方面积极创新,建立适应发展、具有活力的经营管理体制和经营管理模式,提高市场适应能力和社会服务能力。(牵头领导:张海春,技术机构技术保障与发展工作委员会负责落实) 26、积极探索开展技术服务外包。按照《宁波市政府服务外包暂行办法》,研究制订质监技术服务外包相关制度,推出技术服务外包项目(规划财务处为主,监督稽查处、计量处、特监处、食品处配合落实);加强对承担服务外包机构的工作质量监管,规范行为,净化市场,营造公平竞争的技术服务环境(监督稽查处、计量处、特监处、食品处负责落实);技术机构主动响应和适应政府服务外包的政策要求,发挥优势,创造条件开展技术服务外包。(牵头领导:张海春,技术机构技术保障与发展工作委员会牵头落实) 四、强化政府部门间合作,形成更大范围的工作合力 27、推动市局与县(市)区政府的合作。切实加强与县级政府的联系与合作,与各县(市)区政府制订“合作备忘录”,明确市局与各县(市)区政府开展合作的内容、双方责任与要求,力争把质量安全工作全面纳入各县(市)区政府的目标考核管理之中,推动质量安全监管、产业服务、能力建设得到有机统一和有效落实。(牵头领导:裘炜国,办公室负责落实) 28、推进地产食品、特种设备安全部门合作。完善与各相关部门共同预防和应对地产食品、特种设备突发事件的预案和运作机制,确保应急力量和相关设备的配置与运用、专家队伍的建设与调用、日常演练组织、突发事件现场指挥处置与善后处理等方面运作更加科学高效。(牵头领导:林如峰、朱学峰,特监处、食品处负责落实) 29、推进技术服务部门合作。为政府部门建立方便快捷的技术服务保障机制,为相关部门实施行政工作提供优质高效的质监技术服务。(牵头领导:张海春,技术机构技术保障与发展委员会负责落实) 30、推动系统内部门合作。根据国家质检总局大文化建设部署,重点在文化共建、信息共享、壁垒共破上与系统内部门加强合作,建立合作机制,明确合作项目,推动共同发展。(牵头领导:裘炜国,直属机关党委、信息中心、标准化处为主落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