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法规 > 法规浏览

管理我的法规库

哇,我可以拥有自己的法规库!

法规提交

如果您发现我们没有收录到的法规,您可以在此提交。提交后我们会即时把它收录上,感谢您参与维护我们共同的法规库。
【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宿州市政府
【颁布时间】 2010-03-01
【实施时间】 2010-03-01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72917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09年度全市民生工程实施工作先进县区的通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2009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市各地紧紧围绕“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目标,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在财政收支矛盾加剧的情况下,深入实施28项民生工程,惠及500多万城乡居民。为总结经验,表彰先进,市政府决定授予泗县、埇桥区“2009年全市民生工程组织实施工作杰出奖”;授予萧县、砀山县、灵璧县“2009年全市民生工程组织实施工作优秀奖”。
  
  2010年,我市将实施33项民生工程,项目更多,投入更大,任务更重。希望受表彰单位继续坚持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第一目标,加强组织领导,加大推进力度,切实增强政府公共服务能力,不断提升民生保障水平,为推动科学发展、加速宿州崛起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二○一○年三月一日
此法规有错误,我来纠正。请点击在此 提交错误内容或者您纠正的内容!
回到顶部

相关法规

查看更多
法规搜索:
法律法规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
|
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