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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5.打印或复印件统一采用A4纸。所有上报材料和文档(提供光盘或用U盘交换信息,另发送至邮箱:zyjs@opic.sz.gov.cn作为备份,邮件标题请注明2010年xx专业xx同志申报特贴材料)统一装入自备的档案袋内,并在正面填上申报单位、人事代码、推荐人选、推荐人选申报类别(按照国家二级学科专业分类,根据现从事专业所属类别填写)、联系人、联系电话(办公和移动)。 (二)时间要求。各区、各单位务必于3月20日前将有关材料报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对材料不完备、不符合要求或超过规定报送时间的,将不列为推荐人选。 地址:福田区福中三路市民中心C区三楼3012室 电话: 82108467,82108449,82105493 附件:1.2010年申报政府特殊津贴人员汇总表 2.专家情况登记表 3.《关于转发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委统战部、市人事局、市财政局关于改革和完善深圳市人民政府特殊津贴制度的意见的通知》(深办发〔2005〕1号)(略)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一○年三月四日 附件1: 2010年申报政府特殊津贴人员汇总表 编号 工作单位 姓名 性别民族政治面貌出生年月户籍 学历 学位 毕业时间毕业学校所学专业 申报类别 职称行政职务 参加工作时间从事专业 主要专业工作经历 主要突出贡献事迹(限300字) 数字 单位名称 姓名 性别,民族 政治面貌 19XX.XX(出生年月) 学历 学位 19XX.XX(毕业时间) 毕业院校 所学专业 行政职务、现有职称 19 XX.XX(参加工作时间) 所从事工作 19XX、XX— 19XX、XX 工作单位,行政职务,专业技术职务 19XX、XX—— 19XX、XX 工作单位,行政职务,专业技术职务 19XX、XX—— 19XX、XX 工作单位,行政职务,专业技术职务 个人主要突出贡献业绩,(请简要描述) 注:申报类别:须与《专家情况登记表》封面填写一致 附件2: 专家情况登记表 姓名: 单位: 部门: 申报类别: 单位盖章:________________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制 用 表 须 知 1.本表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统一提供。 2.本表可作为各类专家选拔、考核和管理用表;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和副省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专家管理)部门,有关部委人事司(局)及解放军总政治部干部部管理、下发和汇总。 3.本表作为专家数据库信息源,并作为各地区、各部门各类专家选拔、管理和考核的存档材料。 4.申报政府特殊津贴和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本表须由组织填写,或由本人如实填写并经组织审核,其中出国(境)在外人员一律由组织填写本表。 5.表内项目本人没有的,一律置空;用钢笔书写,字迹要端正、清晰。 6.表中各项要严格按照规定的字数填写,不得超长(详见填表说明)。 7.本表中所有标记、代码部分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专家管理)部门授权专人统一译码、填写。 8.部门指省、自治区、直辖市、副省级市或中央、国务院直属机构及解放军系统。 9.单位指专家的具体工作单位。 10.申报类别指申报人员现从事专业所属类别,按照国家二级学科专业分类填写。如本科所学专业为林学,现从事计算机工作,申报类别填写“计算机”。 11.填表前须认真阅读《填表说明》(附后),有问题可向上级发表部门咨询。 基本情况: 专家代码 姓名 专家标识 性别 出生日期 出 生 地 政治面目 民族 文化程度 学 位 毕业时间 毕业学校 所学专业 从事专业 技术职称﹡ 工作单位 工作时间 单位类别 单位性质 在岗状态 行政职务 行政级别 工改前级别 归口行业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院士 跟踪标记 特贴年份 特贴金额 突贡年份 省部年份 回国年份 何处归来 来华津贴 博导年份 进博站年 主要专业工作经历 ﹡高技能人才填报相应的职业资格。 获奖情况: 奖励种类 获奖项目名称 等级 排名 年度 专业水平情况: 主要突出贡献事迹 代表论文和著作(高技能人才填报主要技术特长、技术革新、技术成果) 最新成果(高技能人才填报技术革新、技术成果) 所 在 单 位 意 见 盖 章 年月日 主管厅、局(地、市、区、县)意见 盖 章 年月日 省、市、区(部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干部)部门意见 盖 章 年月日 备 用栏 考核情况: 考核年度 考核内容 考核结论 填 表 说 明 1.专家代码: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统一填写,前三位为地区或部门代码,后四位为专家在本地区(部门)的顺序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