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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发文字号】 沪教委高[2010]9号
【颁布时间】 2010-02-25
【实施时间】 2010-02-25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72960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10年高等学校教学团队申报的通知

各高等学校: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0年度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教高司函〔2010〕19号)的精神,结合《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高等教育内涵建设“085”工程>实施方案》(沪教委科〔2009〕2号)的要求,经研究,决定开展2010年上海高等学校市级教学团队评选和建设工作,并在此基础上推荐国家级教学团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目的与原则
  
  开展高等学校教学团队评选,旨在鼓励通过建立团队合作机制,改革教学内容和方法,开发教学资源,促进教学研讨和教学经验交流,推进教学工作传、帮、带和教学团队年龄层次的合理化,提高教师的教学水平。
  
  国家级教学团队的评选与建设原则按照“085”工程第一类项目实施,即集中申报、统一遴选、好中选优、绩效评价。上海市级教学团队的评选与建设原则,按照“085”工程第三类项目实施,即集中申报、统一遴选、同类比较、绩效考核。
  
  二、评选数量
  
  2010年本市计划评选50个上海市级教学团队,并按照教育部下达名额,从本届和往届市级教学团队中择优推荐23个教学团队参与国家级教学团队评选。
  
  三、申报额度
  
  请本市各高校参照教育部关于教学团队的基本要求向我委排序申报,“985”高校每所推荐限额为4个,“211”高校每所推荐限额为3个,其他本科高校每所推荐限额为2个,高职高专院校每所推荐限额为1个。我委将在学校申报的基础上组织专家择优评选和推荐。
  
  另外,每所高校还可以向我委推荐1个往届市级教学团队参加我市今年国家级教学团队推荐项目的评选。
  
  四、申报要求
  
  1.请各高校认真组织校内评选推荐,做到公平、公正、公开。
  
  2.申报团队可以教研室、研究所、实验室、教学基地、实训基地和工程中心等为建设单位,以课程或专业为建设平台,团队规模适度。鼓励坚持一线教学教师领衔申报。一名专家只能担任一个教学团队的带头人。
  
  五、材料报送申报材料力求客观准确,突出重点,强化特色,精益求精。重要教学获奖项目需要提供证明材料。
  
  请各高校于3月10日前将以下材料报送到我委高等教育处:
  
  1.2010年教学团队推荐汇总表(附件,一式1份);
  
  2.2010年教学团队推荐表(一式3份)。
  
  六、其他事宜
  
  1.《2010年教学团队推荐表》可从教育部质量工程国家级教学团队主页http://jxtd.zlgc.org上下载。
  
  2.联系人:赵丽霞、徐国良,咨询电话:23116731、23116730;电子信箱:zhaolx@shec.edu.cn。
  
  附件:2010年教学团队推荐汇总表
  
  
上 海 市 教 育 委 员 会
  
  二○一○年二月二十五日

  
  附件:
  
  2010年教学团队推荐汇总表
  
  推荐学校(公章):
  
  联系人:办公电话: 手机:E-mail:
  
  排序
  
  团队名称
  
  带头人姓名
  
  类别(本科/高职高专)
  
  学科门类
  
  是否已获市级教学团队(年份)
  
  是否曾获市级及以上教学成果奖(级别,年份)
  
  是否曾获国家级教改项目或奖项(名称,年份)
  
  是否曾获市级教改项目或奖项(名称,年份)
  
  注:1.“学科门类”栏本科填至二级类,高职填至所在专业;无法归类的特殊团队填“其他”。内容填写简明扼要。
  
  2.本表请于3月10日前用Excel电子文档,发送至zhaolx@shec.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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