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法规 > 法规浏览

管理我的法规库

哇,我可以拥有自己的法规库!

法规提交

如果您发现我们没有收录到的法规,您可以在此提交。提交后我们会即时把它收录上,感谢您参与维护我们共同的法规库。
【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发文字号】 渝教职成函[2010]8号
【颁布时间】 2010-03-08
【实施时间】 2010-03-08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73030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重庆市第三届中等职业学校职业技能大赛期间安全工作的通知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重庆市第三届中等职业学校职业技能大赛期间安全工作的通知
  
  (渝教职成函〔2010〕8号)
  
  各区县(自治县)教委(教育局)、各项目承办学校:
  
  重庆市第三届中等职业学校职业技能大赛将于3月中下旬举行,为了确保本次大赛圆满成功,现就有关大赛期间的安全工作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强化安全意识,明确安全责任
  
  各区县教委(教育局)、承办学校要高度重视安全工作,充分认识到确保大赛安全是成功举办此次大赛的前提和保证,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抓好大赛期间的安全稳定工作,力保做到“五个不发生”,即不发生食物中毒事故、不发生意外伤害事故、不发生交通安全事故、不发生火灾事故、不发生流氓滋扰和打架斗殴等治安案件。
  
  严格执行大赛安全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区县教委(教育局)分管领导、承办学校校长作为安全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大赛的安全工作。各区县、各承办学校要成立大赛安全工作组织机构,落实人员分工,明确各自职责,实行定人、定岗、定位和定责的“四定”原则,做到人员到位、工作到位、责任到位。
  
  二、落实安全任务,确保万无一失
  
  (一)做好安全预案
  
  承办学校要认真制订大赛安全预案,包括医疗救护预案、人员安全疏散预案、意外事件处理预案。组织有关工作人员对竞赛场地的位置、面积、设施、可容纳人数、出入口、行车路线、停车场所、消防设施、疏散通道、各项设备等,进行详细实地勘察,做好应急疏散方案。切实加强各部门协调和配合,建立意外突发性事件的应急处置机制。
  
  (二)做好安全教育
  
  各区县教育部门和参赛学校要负责对参赛人员加强安全教育,教育所有参赛选手遵守纪律、尊重裁判,严格操作规程,注意比赛安全,树立良好形象,形成良好赛风。
  
  (三)抓好交通安全
  
  各区县参赛队和承办学校的自备车辆要提前做好车况检修保养。租赁车辆要租用车况良好,驾驶技术精,正规营运公司的车辆,并与车辆经营单位签订安全协议。要严禁超载,车上要有教师护送,确保往返路途中安全。比赛结束后,要将参赛师生安全送回学校,严禁就地解散。承办学校要协调所在地政府相关部门组成联合执法队,对校园周边环境进行整治,取缔和清除校门口的违章摊点和营运车辆,保证校园周边环境整洁和道路畅通。
  
  (四)抓好食宿安全
  
  各区县参赛队食宿尽量集中安排,用餐应选择卫生、信誉好的饭店和餐厅。承办学校所在区县教育部门要协调卫生防疫部门,赛前对大赛期间参赛选手集中住地的餐饮场所进行专项检查。各参赛队的各种饮料,必须到有信誉保证的大型商场购买,批量购买或接受赠送的,应向对方索取产品检验合格证书(复印件)。
  
  各参赛队应准备常规应急药品,掌握选手身体健康状况,如发现参赛选手有不适立即送医务室检查治疗,并报告组委会办公室。发现参赛选手有痢疾、流感、集体食物中毒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及时报告当地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在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指导下,采取相应防治措施控制疾病扩散,并尽快转送医院诊治。
  
  (五)抓好赛场安全和保障
  
  承办学校所在地教育主管部门要在当地政府领导下,统筹协调相关部门,加强对赛场、参赛选手食宿地点的安全工作检查,确保水、电、气供应和通讯畅通,确保竞赛场地安全。
  
  各项目正式比赛前,评委和工作人员要认真检查比赛场地、设施、设备,及时排查安全隐患,在确保安全前提下,方能进行下一轮次的比赛。比赛场地应有专人负责把守,佩戴当场发放的相关证件,方能进场。承办学校指定专人负责校内水电气维护,确保大赛顺利举行。
  
  三、重视信息报送,确保信息畅通
  
  大赛期间,承办学校校长、参赛区县领队全天24小时不得关闭通讯工具,确保信息畅通。赛场发现安全隐患或事故后,应立即按规定程序和要求上报,同时上报大赛组委会办公室。对重大信息谎报、漏报或拖延不报的,要依法依规从严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请各区县教委认真填写“重庆市第三届中等职业学校职业技能大赛区县参赛队竞赛项目领队信息表”,于3月15日前上交市中职技能大赛组委会办公室。
  
  联系人:胡彦 电话:6386200813436012721
  
  地点:重庆市教育科学研究院职成教所(重庆市渝中区桂花园路12号),邮编:400015,邮箱:hy429526@yahoo.com.cn。
  
  附件:重庆市第三届中等职业学校职业技能大赛区县参赛队竞赛项目领队信息表
  
  
二○一○年三月八日

  
  附件:
  
  重庆市第三届中等职业学校职业技能大赛区县参赛队竞赛项目领队信息表
  
  区县教委名称:(盖章) 责任人:填表人: 联系电话:
  
  竞赛项目
  
  竞赛地点
  
  领队姓名
  
  工作单位
  
  职务
  
  移动电话
  
  计算机技术
  
  龙门浩职业中学
  
  服装设计制作类
  
  电工电子类
  
  渝北职业教育中心
  
  旅游服务、烹饪类
  
  旅游学校
  
  汽车运用与维修类
  
  立信职业教育中心
  
  美容美发、模特表演类
  
  女子职业高级中学
  
  建筑工程类
  
  工商学校
  
  财经类
  
  教育管理学校
  
  数控车/数控铣
  
  机械高级技校
  
  车工/钳工
  
  科能高级技校
  
  加工中心
  
  五一技校
  
  填表时间: 2010年月日
此法规有错误,我来纠正。请点击在此 提交错误内容或者您纠正的内容!
回到顶部

相关法规

查看更多
法规搜索:
法律法规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
|
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