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法规 > 法规浏览

管理我的法规库

哇,我可以拥有自己的法规库!

法规提交

如果您发现我们没有收录到的法规,您可以在此提交。提交后我们会即时把它收录上,感谢您参与维护我们共同的法规库。
【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山东省教育厅
【颁布时间】 2010-03-03
【实施时间】 2010-03-03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73048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0年度调研工作的通知

各市教育局,各高等学校,厅机关各处室:
  
  为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进一步加强全省教育系统调查研究工作,推动科学决策、民主决策,认真总结教育发展的成功经验和成熟做法,及时发现和掌握我省教育发展中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研究探索我省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新思路,更好地为我省教育事业健康持续快速发展提供理论支持与实践指导,现就做好2010年度调研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单位要紧密围绕省委、省政府工作大局,紧扣我省教育中心工作,着眼于教育事业发展的重点和难点,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深入基层、实事求是,找准问题,查清根源,全面了解教育发展实际情况,积极提出解决问题的对策和建议,大力推动我省教育领域调查研究工作,为各级领导科学决策提供有益的参考。
  
  二、2010年,我省教育系统调查研究工作要紧密结合教育工作实际,为教育事业开创新局面和促进新发展服务,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领导干部要带头深入基层开展调查研究。要努力为教育系统广大干部职工创造一些有利于调研工作的条件,不断探索创新调查研究的新思路、新方法、新途径。要健全调研工作机制,科学合理设置本地、本单位调研课题,重点围绕教育体制改革与创新、教育依法行政、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深入实施素质教育、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高等教育内涵发展、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教师队伍建设、人才培养评价体系等方面进行专题调研,不断提高调研成果的质量和水平。
  
  三、通过调研,各单位要形成专题调研报告。调研报告要做到情况清、数据准、分析透、对策实,要突出重点,兼顾超前性、前瞻性,要具有理论高度和指导意义,力求进入同级政府和领导决策。调研成果请及时报省教育厅政策法规处,我厅将成立评审委员会对优秀调研成果进行评选。
  
  
二〇一〇年三月三日
此法规有错误,我来纠正。请点击在此 提交错误内容或者您纠正的内容!
回到顶部

相关法规

查看更多
法规搜索:
法律法规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
|
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