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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苏建村[2010]69号
【颁布时间】 2010-03-05
【实施时间】 2010-03-05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73207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10年村镇规划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

[接上页]

  四、加强农民建房管理与技术服务
  
  1、积极推进农民集中居住点建设。加强农民建房审批管理和技术服务,确保新建农房建到规划点上;抓住“万顷良田建设工程”实施契机,利用土地指标增减挂钩政策和项目带动,积极稳妥地推进农民集中居住。
  
  2、继续开展村庄建筑设计方案竞赛。以村庄综合公共服务、农民住宅为主,会同厅科技处组织建筑设计单位开展村庄建筑设计方案竞赛活动,编印村庄建筑图集。各省辖市组织开展农民住宅设计方案竞赛。
  
  3、总结宅基地使用权和房屋置换城镇住房的经验做法,加强指导,推动试点;加强农民建房安全的技术指导。
  
  五、进一步加强村镇规划建设的基础性工作
  
  1、加强乡镇村镇规划建设机构建设。结合新一轮机构改革,加强与有关部门沟通协调,健全乡镇建设管理机构和职能,稳定队伍,优化结构,健全基层村镇规划建设管理机构。
  
  2、加强村镇规划建设政策和适用技术研究。完成“推进农民住房建设”课题研究,全面分析我省农民住房现状,提出推进农民住房建设的思路、措施和建议;加强村庄太阳能利用适用技术研究。
  
  3、加强人员培训。组织对省级村庄建设整治试点村负责人开展技术培训,指导各省辖市开展本地区村镇规划建设技术培训工作。举办一期重点中心镇镇长(书记)规划建设培训班;组织村镇规划建设管理干部考察交流,提高规划建设管理业务能力。
  
  4、根据厅统一部署,组织编制《江苏省村镇建设“十二五”规划》。
  
  5、继续抓好经济运行统计工作,完成村镇建设年报统计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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