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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人民政府,州直各部门,卧龙管理局: 按照《中共阿坝州委办公室 阿坝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阿坝州州直部门目标绩效管理暂行办法>、<阿坝州各县目标绩效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阿委办〔2010〕30号)要求,为使目标绩效管理客观考核的公开、公平、公正,进一步提升政务信息的决策服务能力,推进电子政务建设,依法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经州政府同意,现将电子政务、政务信息和政府信息公开三项任务绩效考核的具体办法通知如下。 一、考核依据 (一)《州政府部门目标绩效评估指标体系》一级指标第2项“行政效能”,二级指标第4项“行政效能”。 (二)《政府工作报告》2010年工作安排中提出“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切实提高行政效能” 二、考核对象 各县人民政府、阿委办〔2010〕30号文件中纳入州委州政府目标绩效考评的州直部门名单所列政府部门(47个)和省垂直管理部门(8个)。 三、考核办法 (一)年度绩效评价按照《中共阿坝州委办公室 阿坝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阿坝州州直部门目标绩效管理暂行办法、阿坝州各县目标绩效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阿委办〔2010〕30号)执行。 (二)电子政务建设目标绩效分计0.5分,政务信息(含“中国阿坝州”网站内容保障)目标绩效分计1分,政府信息公开目标绩效分计0.5分。 (三)2010年电子政务建设、政务信息、政府信息公开目标按比例和工作开展情况合理分解到每个季度,按季度进行考核。 (四)对一次未完成季度目标任务的县和部门,要求书面查找原因,并提出整改意见;对两次及以上未完成季度目标任务的县和部门通报批评,视为未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由单位负责人向州政府写出书面检查,取消该县、该部门电子政务、政务信息、政府信息公开先进单位年度评选资格,并在年度目标绩效考核评估指标中扣减0.5-2分。 (五)对季度专报信息、调研信息报送为零的县和部门,视为未完成季度信息目标任务。 (六)对州政府办公室专题约稿信息、州政府领导批示要求反馈的信息不报、迟报以及报送信息失实造成不良后果的,在年度目标绩效考核评估指标中扣减0.5分。 四、记分办法 2010年信息考核计分为被采用信息计分。 1.《每日州情》、《每日州情快报》采用计1分/条,《专报信息》采用计3分/条; 2.国办采用计10分/条,获国务院领导批示计10分/条;被省政府办公厅采用政务动态类文字信息计2分/条,被省政府办公厅采用专报信息计6分/条,获省政府领导批示或经省政府报送国办计3分/条;获州政府领导批示计3分/条; 3.中国阿坝州网站采用政务动态类文字信息计1分/条,图片信息计2分/条,调研类信息计3分/条,视频类信息计2分/条;被省政府网站采用政务动态类文字信息计2分/条,图片信息计4分/条,调研类信息6分/条,视频类信息计4分/条。 附件:1.阿坝州政府办公室电子政务目标任务季度分解表 2.阿坝州政府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目标任务季度分解表 3.阿坝州政府办公室政务信息目标任务季度分解表 二○一○年三月四日 附件1: 阿坝州政府办公室电子政务目标任务季度分解表 考核内容 目标 分数 (分) 季度分解任务 被考核单位 第一季度 第二季度 第三季度 第四季度 电子政务 100 1.完成政府网站建设并正式运行(20分); 2.利用阿坝州人民政府电子公文交换系统,做好省、州政府的公文收发工作;(3分) 3.利用阿坝州人民政府电话通知系统,做好州政府会议通知工作;(3分) 4.完成好中国阿坝州网站书记、州长信箱来信办理工作;(3分) 5.做好安全保密工作。(3分) 1.做好政府网站信息维护工作;(8分) 2.利用阿坝州人民政府电子公文交换系统,做好省、州政府的公文收发工作;(3分) 3.利用阿坝州人民政府电话通知系统,做好州政府会议通知工作;(3分) 4.完成好中国阿坝州网站书记、州长信箱来信办理工作;(3分) 5.做好安全保密工作。(3分) 目标任务同第二季度 目标任务同第二季度 增加:完成工作总结,并报政府信息化工作办公室。(8分) 县人民政府 100 1.利用阿坝州人民政府电话通知系统,做好州政府会议通知工作;(5分) 2.完成好中国阿坝州网站书记、州长信箱来信办理工作。(5分) 3.做好安全保密工作。(5分) 1.完成部门网站建设并正式运行;(30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