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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五)加大建筑垃圾综合利用产品推广应用力度。将建筑垃圾综合利用产品纳入政府采购目录,各级财政、市政、住房建设部门在城市公用设施和公共建筑建设中,要优先采用建筑垃圾综合利用产品。在新型墙材认定中优先支持建筑垃圾综合利用产品,及时组织编制建筑垃圾综合利用产品的技术导则、设计标准、图集和施工与验收规范。建筑设计部门在设计环节要优先采用建筑垃圾综合利用产品。在保证建筑质量和相关要求的前提下,任何部门、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采用建筑垃圾综合利用产品。 四、切实加强建筑垃圾综合利用工作的组织领导 建筑垃圾综合利用涉及多个部门,需要政府有关部门、建材生产企业以及建筑企业的共同努力。各级政府节能办要切实担负起组织协调的职责,会同住房城乡建设、城市管理等行政主管部门加强对建筑垃圾综合利用的指导,积极推动建筑垃圾综合利用产业化。各级财政、税务、环保等部门要依据各自职能,认真研究落实政策措施,加快推进建筑垃圾综合利用产业又好又快发展。各新闻媒体要加大对建筑垃圾综合利用工作的宣传力度,让社会公众了解综合利用建筑垃圾的重要性,提高全社会的资源节约意识,理解和支持建筑垃圾的综合利用,促进经济与资源、环境协调可持续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