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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重庆市政府
【发文字号】 渝办发[2010]45号
【颁布时间】 2010-03-01
【实施时间】 2010-03-01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73235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表彰2009年度全市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先进集体的通报

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2009年,全市各地、各部门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的部署,坚持高起点谋划、高标准建设、高水平保障,采取有效措施,大力加强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为推动全市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深入开展,经综合评比并经市政府同意,对万州区人民政府等40个全市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先进集体予以通报表彰。
  
  2010年是贯彻落实“314”总体部署,推进城乡统筹发展,打造内陆开放高地,建设“五个重庆”的关键之年,做好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意义重大。希望受到表彰的单位再接再厉,不断取得新成绩。其它单位要向受到表彰的单位学习,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机制,创新工作方法,落实工作责任,争创先进。全市各地、各部门要不断巩固、深化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促进政府职能转变和管理创新,保障人民群众的民主权利,推动法治政府、服务政府、责任政府和效能政府建设,为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附件:2009年度全市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先进集体名单
  
  
二○一○年三月一日

  
  附件:
  
  
2009年度全市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先进集体名单

  
  万州区人民政府
  
  黔江区人民政府
  
  涪陵区人民政府
  
  渝中区人民政府
  
  大渡口区人民政府
  
  江北区人民政府
  
  九龙坡区人民政府
  
  北碚区人民政府
  
  渝北区人民政府
  
  巴南区人民政府
  
  江津区人民政府
  
  合川区人民政府
  
  永川区人民政府
  
  铜梁县人民政府
  
  大足县人民政府
  
  丰都县人民政府
  
  忠县人民政府
  
  开县人民政府
  
  云阳县人民政府
  
  酉阳县人民政府
  
  市发展改革委
  
  市财政局
  
  市经济信息委
  
  市教委
  
  市城乡建委
  
  市交委
  
  市公安局
  
  市监察局
  
  市民政局
  
  市国土房管局
  
  市环保局
  
  市水利局
  
  市卫生局
  
  市国资委
  
  市地税局
  
  市工商局
  
  市质监局
  
  市统计局
  
  市林业局
  
  市政府法制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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