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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城管局: 你局《关于延长公园举办游园活动时间的函》(汕城管函〔2010〕51号)悉。为进一步满足市民节日期间文化生活的需要以及弥补各公园投入,经研究,同意各公园大门临时门票价格按以下规定标准,从2010年元宵节延续到3月14日止,具体标准如下: 一、中山公园:成人票价3元/人次,儿童1.5元/人次; 二、华侨公园:成人票价4元/人次,儿童2元/人次; 三、金砂公园:成人票价3元/人次,儿童1.5元/人次; 四、石炮台公园:成人票价2元/人次,儿童1元/人次。 以上票价应按汕价〔2010〕20号规定的门票价格优惠制度,对有关优惠对象实行价格优惠。 此复。 二〇一〇年三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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