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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
【发文字号】 闽经贸市场[2010]112号
【颁布时间】 2010-03-02
【实施时间】 2010-03-02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73310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对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福建龙岩双洋加油站等7个项目予以规划确认的通知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福建龙岩双洋加油站等7个项目单位:
  
  根据《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商务部令23号)、《福建省成品油市场管理规定》(闽经贸市场[2007]237号)、《福建省2001-2010年加油站行业发展规划、2005-2010年成品油仓储行业发展规划》(闽经贸市场[2005]84号)等有关文件规定,经审查,现就你们申请事项通知如下:
  
  一、你们分别申请新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福建龙岩双洋加油站,迁建中石化森美(福建)石油有限公司漳州金峰加油站、华安县仙都桥东加油站,新设配送企业南平市金海顺成品油有限公司、福建省松溪三福伊泰成品油配送有限公司,新设长乐松下宏源加油船、闽莆渔F2032加油船,均符合规划,以上项目可继续办理后续手续。
  
  二、根据漳州市经贸委《关于撤销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福建漳州丹霞加油站规划确认的请示》(漳经贸市场[2010]34号)的申请,同意撤销闽经贸[2004]231号文同意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福建漳州丹霞加油站新建加油站的批准。
  
  
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
  
  二O一O年三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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