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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淄博市政府
【颁布时间】 2010-03-13
【实施时间】 2010-03-13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73317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淄博市人民政府关于延期停暖的通知

各区县供热主管部门,中心城区各供热企业、热源企业:
  
  受冷空气与暖湿气流交汇影响,近期我市将出现持续低温天气。为保证居民供暖不受影响,根据市委、市政府领导要求,确定淄博中心城区供暖时间延长7天,至3月22日结束,各供热企业、热源企业要严格按照延期供暖的要求,认真组织好供热运行。其他区县要结合各自实际,确定具体的延期供热时间并抓好落实,确保供热安全平稳运行
  
  
二〇一〇年三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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