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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发文字号】 发改办高技[2010]533号
【颁布时间】 2010-03-10
【实施时间】 2010-03-10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73360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2010年继续组织实施微生物制造、绿色农用生物产品高技术产业化专项的补充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局),国务院有关部门、直属机构办公厅(室),有关中央管理企业,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提高创新成果产业化能力,促进我国微生物制造产品和农用生物制品的国产化和规模化,提升我国酶制剂、微生物发酵产品和农产品的质量,有效保障我国粮食安全,带动相关产业技术进步和结构调整升级,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请组织申报微生物制造高技术产业化专项的通知》(发改办高技〔2009〕537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请组织申报绿色农用生物产品高技术产业化专项的通知》(发改办高技〔2009〕536号)的有关要求,结合2009年专项实施情况,为落实好2010年微生物制造和绿色农用生物产品高技术产业化专项的实施,现就有关专项组织工作补充通知如下:
  
  一、支持重点
  
  在《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请组织申报微生物制造高技术产业化专项的通知》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请组织申报绿色农用生物产品高技术产业化专项的通知》的基础上,2010年微生物制造专项和绿色农用生物产品专项的重点支持内容进行了部分调整。
  
  (一)微生物制造专项支持重点主要包括:
  
  1、新型酶制剂产业化。以酶工程技术和基因工程技术为基础,重点支持1000吨/年规模以上的新型半纤维素酶、脂肪酶、蛋白酶的产业化,以及酶制剂在造纸、纺织、制革中的产业化应用。
  
  2、新型微生物发酵产品。以微生物分子选育、代谢工程、发酵工程技术为基础,重点支持500吨/年规模以上的高附加值氨基酸、核苷,1000吨/年规模以上的高附加值有机酸和多元醇的产业化。
  
  3、生物制造工艺示范应用。以新型生物催化与转化技术为基础,重点支持年产万吨级氨基酸、年产百吨级手性医药中间体的生物制造工艺改造升级与示范。
  
  (二)绿色农用生物产品专项支持重点主要包括:
  
  1、畜禽新型疫苗产业化。针对严重制约我国畜牧业发展、干扰市场供应、引发公共安全问题的突发性、流行性、高致病性和高经济损失性的重大动物疫病,支持快速、高效、安全、廉价的新型畜禽疫苗、疫病诊断试剂盒的产业化。包括针对口蹄疫、禽流感、蓝耳病、狂犬病的快速血清学检测试剂盒、免疫和感染鉴别诊断试剂盒、基因工程疫苗、外壳蛋白疫苗、合成肽疫苗的产业化。
  
  2、新型饲用抗生素替代产品产业化。针对我国畜牧业集约化养殖抗生素使用超标、药物残留严重的问题,以大幅度减少和完全取代畜禽产品中抗生素和药物残留为目标,开展安全高效的新型饲用抗生素替代产品的产业化。包括新型饲用酶、抗菌肽等产品与制剂的规模化生产。
  
  3、农林生物农药产业化。针对我国农林有害生物灾害种类多、频度高、成灾面广、损失大的特点,以螟虫、小菜蛾、蝗虫、蚜虫、地老虎、病毒病、灰霉病等重要病虫害为对象,以常年大面积基本控制病虫害爆发、确保农业生产安全为目标,解决生产防治缺乏高效、安全、规模化主导产品的突出问题,开展新型生物农药的产业化。包括千吨级病毒制剂、真菌制剂、蛋白制剂、壳寡糖制剂的产业化。
  
  二、申报要求
  
  国家综合性高技术产业基地和国家生物产业基地所在省市每个专项申报项目数量不应超过5项,其它项目主管部门申报项目数量原则上不超过3项。
  
  两个专项申报的其他要求仍按照专项通知(发改办高技〔2009〕536号、537号)执行。请你们对已完成项目备案程序、并符合专项重点内容的项目进行认真审查,于2010年5月6日前将项目资金申请报告、项目简介(含电子版)和有关附件等材料一式三份报送我委,并同时完成国家高技术产业化项目网上申报。
  
  特此通知。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
  
  二〇一〇年三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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