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法规 > 法规浏览

管理我的法规库

哇,我可以拥有自己的法规库!

法规提交

如果您发现我们没有收录到的法规,您可以在此提交。提交后我们会即时把它收录上,感谢您参与维护我们共同的法规库。
【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济南市政府
【颁布时间】 2010-03-18
【实施时间】 2010-03-18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73416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大风防范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据市气象部门预报,未来3天我市受蒙古气旋和强冷空气影响,将先后出现南北大风天气。预计18日夜间至19日前半夜西南风5级,阵风7~8级;19日后半夜至20日白天北风6级,阵风8~9级,20日夜间大风天气结束。为做好大风防范工作,现就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大风防范工作
  
  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以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做好大风天气的安全防范工作。针对大风天气可能导致的衍生灾害,按照“早准备、早检查、早安排、早落实”的原则,进一步加强领导,周密部署,强化责任,落实措施,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全面做好各项准备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确保正常生产生活秩序,确保社会和谐稳定。
  
  二、认真落实各项防范措施
  
  各级各部门要根据各自职能,落实各项应急措施,切实做好防范应对大风天气的各项工作。城乡建设、城市管理部门要切实做好城区围板、棚架、广告牌等搭建物的加固检查工作,防止搭建物倒塌造成人员伤害,同时加强室外高空作业管理,必要时停止作业。林业、公安消防部门要做好森林防火和城市防火工作。城市园林部门要做好景观树木的防护工作。农业部门要根据生产实际,深入农户和田间地头,切实指导做好农作物防风防寒工作。交通运输、公安交警部门要切实加强对车辆运输作业的安全管理,对易发生交通事故的路段加强管护巡查,确保道路交通安全。旅游部门要加强对各旅游景点设施设备的安全管理,及时提示和劝阻游人不要在恶劣天气情况下冒险出游。市政公用、供电部门要加强供水、供气、供热、供电线路管理维护,组织好维修队伍,落实维修器材,保证水、气、电供应正常,一旦出现故障,迅速组织抢修,保障人民群众的正常生活秩序。气象部门要密切关注天气变化趋势,及时发布灾害预警信息。文化广电新闻出版部门及新闻媒体要加强防风知识宣传,提高人民群众的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三、严格落实值班制度
  
  各级各部门要及时了解天气变化情况,认真落实值班制度,加强情况调度和信息报送,保持通讯联络畅通。要安排专人值班,领导在岗带班,做好应急准备工作,并及时向市政府报告有关情况。一旦出现险情灾情,要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加强统筹协调、应急联动,组织专业队伍和社会各方力量,及时开展应对处置工作。各级各有关部门领导特别是主要领导要切实负起责任,靠前指挥,及时采取应对措施,协调解决广大群众遇到的生产生活困难,确保全市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
  
  
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〇一〇年三月十八日
此法规有错误,我来纠正。请点击在此 提交错误内容或者您纠正的内容!
回到顶部

相关法规

查看更多
法规搜索:
法律法规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
|
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