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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淄安办发[2010]4号
【颁布时间】 2010-03-12
【实施时间】 2010-03-12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73429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淄博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市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2010年活动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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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责任人:王同顺(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十)市特种设备安全生产委员会
  
  1、主题:“落实主体责任,保障省运安全”。
  
  2、时间:9月。
  
  3、方式和内容:开展特种设备安全月活动。开展落实《山东省特种设备使用安全管理工作规范》的安全大检查;对省运会相关场所使用的特种设备进行全面检查和检验,抽查维保工作质量。
  
  4、责任人:林平(市质监局局长)。
  
  (十一)市外资企业安全生产委员会
  
  1、主题:“交流先进经验,强化科技兴安”。
  
  2、时间:10月。
  
  3、方式和内容:组织外资企业安全管理现场会,参观监控平台和厂区管理,交流、汇报国内外先进安全管理经验。
  
  4、责任人:王博(市商务局局长)。
  
  (十二)市工业安全生产委员会
  
  1、主题:“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促进企业安全发展”。
  
  2、时间:11月下旬。
  
  3、方式和内容:召开各区县工业安全生产委员会工作经验交流会议,通过经验交流,总结经验,交流工作,更好的发挥各级工业安全生产委员会的作用,确保全市工业生产企业的安全稳定。
  
  4、责任人:高晓峰(市经济贸易委员会主任)。
  
  (十三)市消防安全生产委员会
  
  1、主题:“防消结合,整治隐患”。
  
  2、时间:12月。
  
  3、方式和内容:对重点娱乐场所进行检查。对公众聚焦场所易燃可燃材料开展专项整治验收活动。对社区出租房屋、六小场所、“二合一”、“三合一”办公场所进行抽查。进行消防疏散演练。
  
  4、责任人:黄庆华(市公安消防支队支队长)。
  
  三、实施要求
  
  (一)各专业安委会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成立活动领导机构,确定专人负责,紧紧围绕活动主题,认真制定具体活动方案,确保专项安全生产活动落实。各专业安委会的活动方案要在实施前一周报送市安委会办公室。
  
  (二)要认真组织观摩,加强交流学习。各专业安委会开展的主题活动,要组织成员单位参加,市安委会办公室及各其他各专业安委会办公室也将派人参加。
  
  (三)活动结束后,各专业安委会要及时总结活动情况,并向市安委会办公室作出书面汇报。市安委会办公室将于年底通报本活动方案的落实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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