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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高等学校,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做好2010 年度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的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和名额 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思想政治素质和综合表现突出的普通高等学校(含研究生培养单位)毕业生。对自愿赴西部地区、贫困地区和艰苦行业就业的毕业生在同等条件下应优先评选。 各高校(含研究生培养单位)上报的优秀毕业生人数为:研究生、本科生不得超过本年度毕业生总人数的5%,专科生不超过本年度毕业生总人数的3%。 二、评选程序和时间 由毕业生所在各院、系推荐,经学校评审同意后报市教委审核。 春季毕业生的评选工作一般在3月底前完成,其他毕业生的评选工作应在6月底前完成。 三、评选材料 1.各高校(含研究生培养单位)关于上报2010年度上海市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候选人的请示(附候选毕业生汇总名单,请注明毕业生的姓名、专业、学历等情况); 2.《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登记表》(每人一式两份,样张见附件1,可复制); 3.各高校(含研究生培养单位)2010年上海市高校优秀毕业生数据库(格式见附件2)。 四、办理获奖证书盖章时间 一经市教委审核同意后,学校即可办理获奖证书的盖章工作。具体办理时间为每周星期二到星期四下午1:30-5:00(需在其他时间办理的,请事先来电预约) 附件:1.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登记表(样张) 2.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数据库结构 上 海 市 教 育 委 员 会 二○一○年三月八日 附件1: 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登记表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民族 生源地 政治面貌 职务 专业 学 历 联系地址 就业单位 主要事迹: 注:1.此表一式两份:本人档案、学校各一份。 2.用钢笔填写,字迹清楚,经系、校(院)盖章,领导签字方有效。 院(系)意见 (签名盖章) 学校意见 (签名盖章) 市教委意见 (盖章) 备 注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制表 附件2: 上海市普通高等校优秀毕业生数据库格式和结构 一、格式 请用Micrsoft Excel文件制作,文件名:学校名称(如:复旦大学).xls。 二、结构 1.XXDM(学校代码,内容留空,由市教委填写); 2.XXMC(学校名称,请填写校名全称); 3.XM(姓名); 4.NF(年份,请统一填写“20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