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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时间】 2010-03-08
【实施时间】 2010-03-08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73505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成都市物价局、成都市财政局、成都市农业委员会、成都市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关于印发《2010年涉农收费和价格公示表》的通知

各区(市)县物价局、财政局、农村发展局(城乡一体化局)、纠风办:
  
  为了进一步加强涉农价格和收费管理工作,切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的各项惠农政策,巩固涉农价格和收费清理整顿的成果,根据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厅、农业厅、纠风办《关于印发2010年涉农收费和价格公示表的通知》(川发改物价[2010]88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我们制定了《成都市2010年涉农收费和价格公示表》,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各区(市)县要切实加强对公示牌(栏)的动态管理,对今后国家和省、市出台的新政策要及时更新相关内容,确保中央和省、市减轻农民负担的各项政策和优惠措施能够及时、准确地贯彻落实。要严格执行国家关于涉农收费的管理政策,不得擅自设立针对农民的收费项目和提高收费标准。
  
  各区(市)县物价局、财政局、农村发展局(城乡一体化局)、纠风办要从维护稳定、促进和谐的高度,进一步强化政治责任感,加大对涉农价格和收费的监管力度;要按照此次公示内容的要求,进一步做好本地区涉农收费的清理规范;要紧密联系当前农村社会发展的实际,进一步完善涉农收费监管机制,认真研究和解决新形势下涉农收费中遇到的新情况、出现的新问题。今年涉农收费和价格管理要着力规范涉及农民生活、农业生产、农村发展的各种经营服务性收费行为,加大对各项惠农、支农、强农政策落实情况监督检查;重点治理在农民建房、农机运输、农村有线电视收费、殡葬服务收费等方面存在的乱收费以及农村修路中乱摊派、乱集资行为,减轻农民负担;继续做好农村义务教育收费监管,规范涉及学生的各类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等,坚决纠正学校、老师代售教辅资料、代办保险、强制食宿等损害学生利益的现象;切实加强对化肥价格,粮食、烟叶收购价格和棉花、油料、玉米收储价格的检查,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
  
  附件:
  
  1、成都市2010年度涉农行政事业性收费公示表
  
  2、成都市2010年度涉农价格公示表
  
  3、成都市2010年度乡镇主要涉农行政事业性收费公示表
  
  4、成都市2010年度村组涉农价格公示表
  
  
成都市物价局
  
  成都市财政局
  
  成都市农业委员会
  
  成都市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
  
  二○一○年三月八日

  
  附件一:
  
  成都市2010年度涉农行政事业性收费公示表
  
  收费
  
  部门
  
  序
  
  号
  
  收费项目
  
  计费
  
  单位
  
  收费标准
  
  (元)
  
  收费
  
  对象
  
  收费依据
  
  备注
  
  计生
  
  部门
  
  一
  
  社会抚养费用
  
  见《四川省人口br /  br /  与计划生育条例
  
  42、43条
  
  《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四川省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实施办法
  
  公
  
  安
  
  部
  
  门
  
  二
  
  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费
  
  证
  
  居民
  
  1
  
  居民身份证工本费
  
  20
  
  发改价格[2003]2322号
  
  川价发[2005]29号
  
  2
  
  居民身份证损坏丢失补领
  
  40
  
  3
  
  临时居民身份证工本费
  
  10
  
  三
  
  户籍证照收费
  
  价费字[1992]240号
  
  川价字非[1994]230号
  
  川价字非[1996]132号
  
  1
  
  户口迁移证、准迁证工本费
  
  4
  
  2
  
  居民户口簿工本费
  
  6
  
  国土
  
  部门
  
  四
  
  集体土地使用证工本费
  
  证
  
  (简装)5
  
  农户
  
  财综[2004]5号
  
  川财综[2004]8号
  
  新建自用住房,农民自愿选择
  
  (精装)20
  
  建设
  
  部门
  
  五
  
  房屋所有权登记证书工本费
  
  证
  
  10
  
  居民
  
  新建自用住房
  
  民
  
  政
  
  部
  
  门
  
  六
  
  婚姻登记收费
  
  结婚
  
  登记者
  
  1
  
  结婚证(复婚证)
  
  对
  
  (精装)9
  
  计价费[1996]768号
  
  川府发[2001]45号
  
  自愿选择
  
  (简装)2
  
  2
  
  离婚证
  
  9
  
  调解不得收费
  
  3
  
  夫妻关系证明书
  
  份
  
  9
  
  4
  
  解除夫妻关系证明书
  
  9
  
  七
  
  殡葬服务收费
  
  被服务者
  
  川价费[2001]77号
  
  1
  
  遗体接运费
  
  (1)
  
  10公里以内
  
  车·次
  
  60
  
  (2)
  
  10公里以上
  
  每公里加
  
  收3.5元
  
  2
  
  遗体火化费
  
  (1)
  
  三级及三级以下殡仪馆
  
  具
  
  120
  
  (2)
  
  二级殡仪馆
  
  160
  
  (3)
  
  一级殡仪馆
  
  200
  
  3
  
  骨灰存放费
  
  (1)
  
  三级及三级以下殡仪馆
  
  盒·年
  
  40
  
  (2)
  
  二级殡仪馆
  
  50
  
  (3)
  
  一级殡仪馆
  
  60
  
  教
  
  育
  
  部
  
  门
  
  八
  
  高中阶段教育学校
  
  招生报名考试费
  
  生
  
  60
  
  学生
  
  川价函[2006]72号
  
  九
  
  一般高中收费
  
  学生
  
  1
  
  学费
  
  生·期
  
  110-280
  
  川府发[2001]45号
  
  川教计[2001]9号
  
  省定幅度内,市(州)物价、财政核定具体标准
  
  2
  
  高中信息技术教育费
  
  50
  
  川教电[2004]65号
  
  3
  
  住宿费
  
  各县
  
  (市、区)
  
  川府发[2001]45号
  
  川教计[2001]9号
  
  4
  
  课本费
  
  180
  
  代收费
  
  5
  
  高中毕业会考考试费
  
  生·科
  
  5
  
  川教计[1995]8号
  
  6
  
  高中计算机学科统考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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