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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二)组织拍摄普法短片。 按照全国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工作领导协调小组印发的《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专题教材制播工作实施意见》(远组字[2008]1号)要求, 2010年将组织拍摄林业法律知识普及现代远程教育专题短片。 (三)认真组织好“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宣传活动。 国家林业局普法办继续在“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宣传活动期间组织全国林业系统的年度普法考试。 (四)切实加大大众传媒法制宣传力度。 加强对媒体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指导。在继续办好现有法制宣传节目、栏目的同时,进一步丰富内容、创新形式,以满足人民群众的新期待、新需求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增强法制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实用性,以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提高法制宣传教育的实际效果。 (五)继续探索开展通过法制宣传教育促进立法工作。 将法制宣传教育与林业立法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在宣传普及相关法律法规过程中,注意收集、总结和归纳普法受众对象对现行法律法规的意见和建议,通过分析和研究促进林业立法工作。 五、立足于保障法制宣传教育深入开展,继续加强普法工作的组织领导 (一)加强机构建设,强化组织领导。 各地、各单位普法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变动后,要及时调整普法领导小组组成人员,适时召开普法领导小组会,加强对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领导。 (二)增加普法投入,保障普法经费。 各级林业主管部门要将普法经费列入经费预算中,根据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需要,逐步增加普法经费,保障各项法制宣传活动顺利进行。 (三)开展普法表彰,评比树立典型。 认真总结、积极推广“五五”普法宣传教育的先进经验,开展林业系统“五五”普法先进典型表彰工作,推动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深入开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