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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为严格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项目及经费管理,根据《国土资源部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经费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国土资发〔2008〕191号),按照财政部有关要求(财教便函〔2010〕12号),加强对国土资源部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以下简称“行业专项”)在研项目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项目执行情况监督检查的有关要求。 (一)主要内容。项目执行情况监督检查包括项目执行情况年度报告、预算执行情况季报和科技进展简报3个部分。其中,2008年度项目需报送项目执行情况年度报告;2008、2009年度项目均需报送项目预算执行情况季报和科技进展简报。 (二)工作安排。项目执行情况年度报告、预算执行情况季报和科技进展简报由项目(课题)承担单位具体填报,项目(课题)协作单位应积极配合,做好有关材料的阶段总结和提供工作。 各省(区、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负责本省(区、市)有关材料的组织填报、审核和报送。中国地质调查局负责所属单位有关材料的组织填报、审核和报送。部其它直属单位负责本单位有关材料的组织填报、审核和报送。 (三)填报要求。项目执行情况报告是行业专项管理的基础性工作,请各单位做好项目执行情况的阶段总结,确定科技进展简报和预算执行情况填报工作联系人(见附件4),按要求及时认真填报。 1.项目执行情况年度报告填报要求。按照行业专项管理的有关要求,请各承担单位总结项目执行以来的阶段性进展,按照《国土资源部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经费项目年度执行情况报告》的格式及编写要求填报(见附件2),报告时间范围是项目执行起至2009年12月31日。 2.项目预算执行情况季报填报要求。按照财政部的最新要求,项目承担单位应按季度报送项目预算执行情况。请各项目承担单位总结项目总体预算执行情况,登陆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项目预算管理信息系统(www.hymof.net.cn),在“执行进展”一栏填报;用户名和密码与项目申报时的用户名和密码一致。报告时间范围是项目执行起至2010年一季度。 3.科技进展简报填报要求。为加强行业专项的交流和宣传,请各项目(课题)承担单位及时报送项目实施过程中的重要事件情况及取得的阶段成果或进展,要求文字简练(200-300字),重要成果可附图、表、照片等。 (四)时间要求。 1.请各单位于2010年3月31日前将项目执行情况联系人回执、项目执行情况年度报告、科技进展简报各1份加盖单位公章报部科技合作司(同时附电子版),并鼓励各单位随时向部报送项目科技进展简报。 2.请各单位于2010年3月31日前完成预算执行进度网上报送,并于以后每季度最后1天完成本季度预算执行进度的网上报送。 二、 2008年度部分项目验收工作安排 按照行业专项管理的有关要求,2008年度部分项目已经结题,需要组织验收。 1.工作安排。项目验收需由项目承担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提前一个月向部科技、财务主管部门提出验收申请,提交有关验收材料。各省(区、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负责组织本省(区、市)有关单位项目验收材料的审核和报送工作。中国地质调查局负责所属单位项目验收材料的审核和报送工作,部其它直属单位负责本单位项目验收材料的审核和报送工作。 2.材料填报要求。请项目承担单位、协作单位按照《国土资源部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经费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要求做好验收准备,按照《国土资源部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经费项目验收报告材料目录》(见附件3)编制验收报告,经上级主管单位审核后报部。 三、联系方式 部科技合作司:徐浩马梅(010)66558427 66558426 部财务司: 王玉翠 (010)66558171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内大街64号国土资源部 邮编:100812 传真:(010)66558429 电子邮件:hxu@mail.mlr.gov.cn 各单位可从国土资源部网站(www.mlr.gov.cn,专项工作-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下载年度执行情况报告、验收报告材料目录电子版并查询相关管理文件。 二〇一〇年三月八日 附件: 1(略) 2.《国土资源部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经费项目年度执行情况报告》(格式) 3.《国土资源部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经费项目验收报告材料目录》 4.项目执行情况联系人基本情况表(回执) 附件2 国土资源部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 经费项目年度执行情况报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