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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四川省政府
【发文字号】 川办发[2010]15号
【颁布时间】 2010-03-18
【实施时间】 2010-03-18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73731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节约粮食反对浪费工作的通知

[接上页]

  (七)切实抓好食堂节约。机关、学校、企事业单位食堂要转变经营和服务机制,积极推广餐饮服务外包,强化经济核算和成本控制,加强粮食、副食品和原材料的采购、储存及加工管理。要实行精细化管理,改进供餐、用餐方式,多供应小分量食品,方便用餐人员适量选取。要在餐厅摆放提示牌或张贴宣传画,提醒用餐人员注意节约,管理人员要加强巡视和劝导,对造成浪费的要进行批评教育。
  
  (八)行政机关带头节约粮食。各级行政机关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切实发挥表率作用,带头做好节约粮食、反对浪费工作。严格遵守《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制定和完善公务接待管理办法,严格执行公务接待定点用餐制度,不得超标准安排用餐,提倡采取自助餐形式,一般不安排宴请。
  
  三、加大宣传教育力度
  
  (一)加强对青少年和儿童的节粮教育。采取多种形式教育青少年和儿童养成爱惜粮食、节约粮食的好习惯。将我国人口增加、耕地减少、水资源短缺、粮食安全压力大等情况编入中小学教材,有条件的学校要组织学生开展农业生产体验活动,让学生感受劳动的艰辛和粮食生产的艰难,培养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美德,自觉爱惜每一粒粮食。
  
  (二)广泛开展节粮宣传活动。宣传部门要组织新闻媒体广泛宣传节约粮食、反对浪费的重要性、紧迫性,报道节粮典型和经验,曝光浪费现象。要移风易俗,大力破除讲排场、比阔气等陋习。积极普及节约粮食科技知识,积极倡导崇尚节俭、科学饮食、健康消费的生活理念和饮食文化,减少食品的不合理消费,摒弃不健康的消费习惯,促进形成科学合理的膳食结构。继续开展世界粮食日和爱惜粮食、节约粮食宣传周活动,提高全社会的节粮意识。
  
  四、加强组织领导和监督检查
  
  (一)明确任务和责任。省发展改革委负责节约粮食、反对浪费工作的组织协调工作。农业厅、省粮食局、省经济和信息化委、交通运输厅、成都铁路局、商务厅要按照职责分工,抓好粮食生产、储存、加工、运输和消费环节的节约工作。财政厅、省直机关事务管理局、教育厅要抓好公务接待活动、行政机关、学校等领域的节约粮食工作。省质监局配合省粮食局做好相关标准的制(修)订工作。科技、卫生、旅游、工会、共青团、妇联、科协等部门和单位要结合各自的特点,积极做好节约粮食工作。各市(州)、县(市、区)和乡(镇)人民政府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确保各项节粮措施落到实处。
  
  (二)强化监督检查。省政府有关部门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定期组织节约粮食专项检查,重点加强对公务接待活动、餐饮企业、宾馆饭店、机关、学校的检查,对发现的突出问题,要督促整改,通报批评;对工作中好的经验做法,要及时总结推广。要充分发挥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作用,表扬先进,鞭策落后,营造节约粮食、反对浪费的良好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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