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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
【发文字号】 闽经贸许可[2010]51号
【颁布时间】 2010-03-17
【实施时间】 2010-03-17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73743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注销永安市兄弟加油站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和准予中石化森美(福建)石油有限公司三明永安尼葛加油站成品油零售经营许可的批复

中石化森美(福建)石油有限公司三明永安尼葛加油站、永安市兄弟加油站:
  
  我委于2010年3月15日受理了你们提出注销或领取《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的申请。根据《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商务部令第23号)、《福建省成品油市场管理规定》(闽经贸市场〔2007〕237号)等有关文件规定,鉴于福建兄弟物流有限公司将其所有的永安市兄弟加油站租赁给中石化森美(福建)石油有限公司建立中石化森美(福建)石油有限公司三明永安尼葛加油站,我委同意注销永安市兄弟加油站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证书号为983286),并核发中石化森美(福建)石油有限公司三明永安尼葛加油站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法定代表人林苏平,地址为永安市尼葛开发区,经营品种汽、柴油,证书有效期至2019年12月31日。
  
  按照行政许可办理期限要求,请中石化森美(福建)石油有限公司三明永安尼葛加油站于本批复作出后10个工作日内到我委办理《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领取手续。
  
  我委联系人:黄翠华,联系电话:0591-87846361。
  
  
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
  
  二O一O年三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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