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法规 > 法规浏览

管理我的法规库

哇,我可以拥有自己的法规库!

法规提交

如果您发现我们没有收录到的法规,您可以在此提交。提交后我们会即时把它收录上,感谢您参与维护我们共同的法规库。
【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京人社专家发[2010]72号
【颁布时间】 2010-03-17
【实施时间】 2010-04-19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73751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转发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关于做好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第三批特别资助申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有关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工作站设站单位:
  
  现将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关于做好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第三批特别资助申报工作的通知》(中博基字〔2010〕02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并就我市开展此项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设站单位接到《通知》后,请尽快组织开展申报工作,并请于2010年4月19、20日将申报材料报送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家与博士后工作处。申报所涉及的范围条件、人数以及材料的准备等,按照《通知》的要求执行。
  
  二、申报材料包括:
  
  (一)《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特别资助申报表》及主要证明材料复印件合订本一式9份,并附《申报表》电子文档。
  
  (二)《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特别资助审批表》一式3份。
  
  (三)设站单位推荐报告并附《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特别资助推荐人选汇总表》1份。
  
  相关表格请从中国博士后网(www.chinapostdoctor.org.cn)下载
  
  三、各单位在开展申报工作中,要坚持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认真组织专家评议或听取专家意见,按照《通知》要求严格把关、认真审核,并确保申报材料真实、准确。
  
  四、流动站设站单位组织推荐的人选,由我局审核、签署意见后报送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工作站设站单位的人选,由我局汇总并组织评议,研究确定推荐人选后报送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
  
  联系人:曹德贵、王希;联系电话:65127068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台基厂3条3号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东办公区院内2号楼208房间。
  
  附件:《关于做好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第三批特别资助申报工作的通知》(中博基字〔2010〕02号)(略)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一○年三月十七日
此法规有错误,我来纠正。请点击在此 提交错误内容或者您纠正的内容!
回到顶部

相关法规

查看更多
法规搜索:
法律法规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
|
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