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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北京市粮食局
【发文字号】 京粮发[2010]30号
【颁布时间】 2010-03-11
【实施时间】 2010-03-11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73779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北京市粮食局关于设立市储备粮管理监督电话的通知

各远郊区县粮食总公司、北京粮食集团公司、军粮中心、华粮集团中心库:
  
  为加强市储备粮管理,拓宽监督渠道,依据《北京市储备粮管理办法》,进一步做好行政执法检查和依法管粮工作,市粮食局设立北京市储备粮管理监督电话:(010)83560872、(010)83979809,北京市储备粮管理监督电话号码在北京粮食网公布。各单位要按照要求统一制作醒目的监督电话标识,于2010年3月31日前张贴在每个市储备承储库(包括市储备成品粮库点、异地代储库点)内明显位置,市粮食局将对张贴工作进行检查。
  
  原《北京市粮食局关于设立市储备粮管理监督举报电话的通知》(京粮发[2005]20号)同时废止。
  
  
二〇一〇年三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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