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法规 > 法规浏览

管理我的法规库

哇,我可以拥有自己的法规库!

法规提交

如果您发现我们没有收录到的法规,您可以在此提交。提交后我们会即时把它收录上,感谢您参与维护我们共同的法规库。
【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环境保护部
【发文字号】 环境保护部公告2010年第33号
【颁布时间】 2010-03-17
【实施时间】 2010-03-17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73841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环境保护部公告2010年第33号--关于公布全国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和燃煤机组脱硫设施的公告


  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和燃煤机组脱硫设施的稳定运行,对化学需氧量和二氧化硫的减排发挥了重要作用。截至2009年12月,全国投运的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共1916座,总设计处理能力10594万立方米/日,平均处理水量8132万立方米/日;全国投运的燃煤脱硫机组共1316台(不含单机装机容量13.5万千瓦以下循环流化床机组),总装机容量4.61亿千瓦。
  
  为督促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和燃煤机组脱硫设施运行,现公布截至2009年12月全国投运的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和燃煤机组脱硫设施名单。请地方各级环保部门切实加强对减排设施的监督检查,确保稳定运行,同时请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电话:(010)6655623266556275
  
  E-mail: zlb@sepa.gov.cn
  
  附件:1.2009年全国投运城镇污水处理设施清单(略)
  
  2.2009年全国投运燃煤机组脱硫设施清单(略)
  
  
二○一○年三月十七日
此法规有错误,我来纠正。请点击在此 提交错误内容或者您纠正的内容!
回到顶部

相关法规

查看更多
法规搜索:
法律法规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
|
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