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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福建省教育厅
【发文字号】 闽教综[2010]14号
【颁布时间】 2010-03-24
【实施时间】 2010-03-24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73859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福建省教育厅关于成立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设区市教育局、省属中小学、机关各处室、厅直属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有关工作意见的通知》(闽政办〔2010〕8号)精神,加强对中小学规范办学行为工作的领导,切实减轻中小学过重的课业负担,建立适应素质教育要求的教育教学新秩序,经研究,决定成立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组 长:
  
  鞠维强(省委教育工委副书记、教育厅厅长、党组书记)
  
  副组长:
  
  刘 平(省教育厅副厅长、党组成员)
  
  尉 纬(省教育纪工委书记、厅纪检组长、党组成员)
  
  成 员:
  
  李天奇(省教育厅基础教育处处长)
  
  陈祥祯(省教育厅教育督导处处长)
  
  曾能建(省教育厅人事处处长)
  
  邹毅(省教育厅监察室主任)
  
  林寅(省教育厅政策法规处处长)
  
  林轩春(省委教育工委宣传部部长)
  
  孙捷敏(省教育电视台台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省教育厅基础教育处,负责牵头组织有关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李天奇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陈祥祯同志兼任。
  
  
福建省教育厅
  
  二○一○年三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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