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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如果报告期内公司的无形资产、核心竞争能力、核心技术团队或关键技术人员(非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发生重大变化,公司应加以说明并披露其对公司的影响,可能对公司产生严重不利影响的,还应披露公司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第四节 重要事项 第十三条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如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有承诺事项,应说明该承诺事项及其履行情况。如公司或相关义务人不能履行承诺事项,公司应及时披露具体原因及拟采取的措施。 第十四条 在报告期内募集资金或报告期之前募集资金的使用延续到报告期内的,公司应就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加以披露。公司应列表披露报告期内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投入、项目进度、预计收益、已产生的收益、项目变更、其他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的使用、募集资金结余等情况。 第十五条 报告期内发生或将要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延续到报告期的重大事项,若对本报告期或以后期间的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对投资者决策产生重大影响,应披露该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并说明其影响和解决方案。公司已在临时公告披露过的信息,则可只披露事项概述,并提供临时报告网站链接。 第十六条 公司应当说明本报告期内现金分红政策的执行情况。 第十七条 公司如果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实现扭亏为盈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应当予以警示并说明原因。 第三章 附录 第十八条 公司应编制季度报告的附录部分。该部分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并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2号--中期财务报告》以及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信息披露有关规章或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提供比较财务报表。若季度报告经过注册会计师审计,则附录应披露审计报告正文。 第四章 附则 第十九条 本规则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 季度报告正文披露格式 ××××股份有限公司季度报告 §1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如个别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无法保证或存在异议的,应当声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法保证本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理由是:……,请投资者特别关注。 如有董事未出席董事会,应当单独列示其姓名、职务以及未出席原因。 1.2 如果季度报告中的财务报告经审计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报告,应当特别提示: ××会计师事务所为本公司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或保留意见、否定意见、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本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监事会对相关事项亦有详细说明,请投资者注意阅读。 1.3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以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应当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期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期末增减(%) 总资产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比上年同期增减(%)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报告期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基本每股收益 稀释每股收益 净资产收益率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资产收益率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 非经常性损益对所得税的影响合计 合计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2.3 限售股份变动情况表 §3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3.1 公司主要财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2 业务回顾和展望 §4 重要事项 4.1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2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募集资金总额 本季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承诺投资项目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调整后投资总额 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