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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国资党办宣传[2010]7号
【颁布时间】 2010-03-23
【实施时间】 2010-03-23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73899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国资委党委办公室关于成立中央企业建设学习型党组织工作协调小组的通知

各中央企业党委(党组):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09]44号)要求,推进中央企业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经研究,国资委党委决定成立中央企业建设学习型党组织工作协调小组。现通知如下:
  
  一、协调小组的主要职责
  
  研究讨论推进中央企业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工作的重大事项;组织协调和指导检查中央企业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工作;开展调查研究和培训交流,树立和宣传先进典型;完成党中央和国资委党委交办的其他有关事项。
  
  二、协调小组的组成
  
  组长:黄丹华国资委党委委员、副主任
  
  成员:贾春曲国资委办公厅(党委办公室)副主任
  
  刘强国资委企业领导人员管理一局局长
  
  张志强国资委企业领导人员管理二局副局长
  
  刘汉滨国资委党建工作局(党委组织部)局长(部长)
  
  杜渊泉国资委宣传工作局(党委宣传部)局长(部长)
  
  卢卫东国资委宣传工作局(党委宣传部)副局长(副部长)
  
  楚序平国资委研究局(行业协会联系办公室)副局长(副主任)
  
  杨永志国资委干部教育培训中心(中央党校国资委分校)副主任(副校长)
  
  三、工作机构及其职责
  
  设立中央企业建设学习型党组织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作为协调小组的日常工作机构,办公室设在国资委宣传工作局(党委宣传部),主任由杜渊泉同志兼任。
  
  
国资委党委办公室
  
  2010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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