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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福建省教育厅
【发文字号】 闽教体[2010]10号
【颁布时间】 2010-03-24
【实施时间】 2010-03-24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73939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福建省教育厅关于举办2010年全省艺术院校文艺调演的通知

有关高校:
  
  为进一步搭建完善艺术院校(系)文艺调演平台,推进艺术院校(系)教育教学改革,经研究,决定举办2010年全省艺术院校(系)文艺调演。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名称:2010年福建省艺术院校(系)文艺调演
  
  二、主办单位:福建省教育厅
  
  承办单位:福建师范大学音乐学院
  
  三、参加对象:艺术院校(系)师生
  
  四、主题:唱响海西
  
  五、形式和内容:
  
  文艺调演形式含声乐、器乐、舞蹈、戏剧、经典诵读等。内容应紧紧围绕《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2010-2020年)》和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颂扬人民教师辛勤耕耘、默默奉献的崇高师德师风以及青年学子报效国家、投身海西建设的风采与面貌。
  
  六、时间安排:2010年6月15日前,集中调演。
  
  七、地点:福建师范大学
  
  八、奖项设置:设艺术院校优秀组织奖和节目奖。依据调演节目情况设一、二、三等奖,创作奖。一、二等奖节目指导教师获优秀指导教师奖。
  
  九、要求:
  
  1.请各有关高校和艺术院校(系)高度重视,把文艺调演做为师生艺术实践教育的一个重要环节和一项重要工作,节目要在艺术性上寻求突破与提升。
  
  2.节目以群体节目为主,演员人数原则上不少于12人。每所艺术院校(系)报送2个节目,已参加过全国、全省比赛(调演、艺术节等)的节目不再报送。
  
  3.文艺调演的部分优秀节目将参加9月上旬举办的福建省庆祝2010年教师节晚会。
  
  十、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附:2010年福建省艺术院校(系)文艺调演节目报送表(略)
  
  
福建省教育厅
  
  二○一○年三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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