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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人民政府、各委办局: 清明节是我国人民缅怀先人、悼念逝者的传统节日。今年清明是上海世博会召开前最大规模的一次民俗活动。据预测,今年清明期间,本市将有750万人次、65万辆车次出行祭扫。为做好今年清明节期间祭扫服务接待和安全保障等各项工作,确保人民群众清明祭扫活动安全、文明、和谐、有序,经市政府同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完善清明节工作机制 各级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要以“平安世博、平安清明”为主题,将清明节工作作为服务群众、服务社会的重要内容,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提早制定工作预案,细化相关保障措施,把各项工作落到实处。不断完善政府领导、民政牵头、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清明工作机制,落实应急值守、重大事故报告制度,明确分工,强化责任,做到处置及时妥当、措施得力有效,确保清明祭扫文明、安全、有序进行。 二、健全组织、明确职责,确保清明祭扫安全 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市政府成立了以范希平副秘书长为总指挥的清明节工作指挥部,指挥部由市民政局、市公安局、市工商局、市建设交通委、市交通港口局、市绿化市容局、市消防局、市委宣传部、市政府新闻办、市精神文明办、市应急办等单位组成,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民政局。指挥部制定了相应的工作预案,建立了应急机制和成员单位的联络员制度,明确了各成员单位及有关区县工作职责。 市民政局工作职责: 1、负责指导全市殡葬服务单位做好接待服务工作; 2、指导和督促区县民政局、殡葬服务单位制定应急预案,发现问题及时处置,引导群众有序祭扫; 3、检查和督促殡葬服务单位严格执行价格管理措施、服务标准和操作规范; 4、指导和督促殡葬服务单位丰富服务内容,创新服务形式,提高服务质量; 5、负责清明、冬至祭扫情况的收集、汇总和上报工作。 市公安局工作职责: 1、制定疏导方案,认真做好交通疏导工作,保障祭扫场所及周边的交通畅通; 2、协助民政部门和殡葬服务单位维护秩序,及时处置祭扫活动中的治安案件; 3、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指导区县局做好祭扫活动治安秩序的维护工作和安全保卫工作。 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工作职责: 1、加强殡葬用品市场管理,集中清理打击非法销售冥币等封建祭祀用品的活动; 2、组织力量对清明、冬至祭扫场所及周边地区进行检查,对无照乱设摊点及时查处取缔。 市交通运输和港口管理局工作职责: 1、加强运力调度,合理增加前往祭扫场所和重点祭扫地区的车辆和班次,延长车辆运营时间,满足群众出行需求; 2、加大安全检查力度,确保群众出行安全。 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工作职责: 1、加强对通往殡葬单位主要道路的检查和维护; 2、在清明、冬至祭扫期间,除特殊情况外,通往殡葬单位周边道路一般不安排道路维修、施工,确保道路通行。 3、通往殡葬单位的主要高速公路,加强收费道口的动态管理,适时启动应急预案,在祭扫高峰时段,定时、定点,实施免费放行等措施,提高道口通行速度。 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工作职责: 1、依法查处流动商贩非法销售殡葬用品和群众随意焚烧祭祀物品行为; 2、负责清明、冬至期间祭扫场所内垃圾清理装运,维护整洁、有序的卫生环境。 市卫生局工作职责: 1、负责祭扫活动中突发病人的救治工作及突发事件受伤人员的抢救工作; 2、在主要公墓配备医疗救护车辆。 市公安局消防局工作职责: 1、负责清明、冬至期间有关消防监督工作; 2、发生火灾时,及时组织扑火工作。 市委宣传部职责: 1、负责清明、冬至期间祭扫活动宣传报道工作,引导市民避开祭扫高峰,确保祭扫安全; 2、协调本市新闻媒体进行殡葬改革和文明祭扫的宣传报道。 市政府新闻办工作职责: 1、负责审批境外媒体采访申请; 2、负责协调外国人士来祭扫场所参观事宜。 市精神文明办工作职责: 负责协调倡导清明、冬至文化及破除迷信、移风易俗、文明祭扫的宣传工作。 区县政府工作职责: 1、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负责本地区清明工作; 2、成立本区县清明节工作指挥机构,制定区县清明节工作方案,制定突发情况应急预案,负责本地区清明、冬至群众祭扫突发事件的有关处置工作; 3、负责维护本区县祭扫活动的治安秩序,确保祭扫活动安全平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