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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发文字号】 京教人[2010]5号
【颁布时间】 2010-03-18
【实施时间】 2010-03-18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73962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转发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开展2010年本市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选拔工作文件的通知

各市属高等学校,各直管、直属单位:
  
  根据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2010年北京市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选拔工作的通知》(京人社专家发〔2010〕59号)精神,现转发给你们,同时对2010年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选拔工作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请各单位认真学习文件精神,做好选拔工作,对各单位上报人员数量不做具体规定。
  
  二、请各单位将上报人选材料按照要求每人独立成册,于2010年3月24日(周三)前报送市教委人事处。
  
  报送材料包括:
  
  1.综合报告一式一份,内容包括人选推荐情况、专家评议情况及评议结果等,并附参加评议人员名单。综合报告需加盖本单位公章。
  
  2.《2010年推荐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情况一览表》一式一份(自行排序,加盖单位公章),《选拔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申报表》一式八份,附件材料一套,电子文档一份。
  
  3.已购买使用高级专业技术人员管理软件的单位,应自行录入推荐人选数据,没有购买使用该软件的单位请到市教委人事处录入人选数据。
  
  三、2008年开展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选拔工作时,已经本市推荐上报的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作为拟定上报人选由各单位直接将相关材料报送市人力社保局。
  
  选拔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是加强本市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切实做好本次选拔推荐工作。
  
  附件:1、中共北京市委组织部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2010年北京市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选拔工作的通知 (略)
  
  2、选拔条件 (略)
  
  3、推荐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材料填报须知 (略)
  
  
二〇一〇年三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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