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有关区、县园林绿化局: 我市林下经济经过几年的建设取得了很大成绩。截止2009年底,我市累计发展林下经济19万多亩,总产值突破13亿元,带动农民就业6.5万多户,26万多人,2009年参与的农户户均增收达8800元,农民发展林下经济的积极性空前高涨。林下经济对于繁荣首都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起到了重要推动作用。根据《北京市“十一五”防沙治沙规划》、《北京市园林绿化局关于进一步推动林下经济发展的意见》,2010年我市将继续推动林下经济建设。 一、建设任务、范围与内容 (一)任务与范围:2010年计划在北京市建设林下经济示范3万亩(具体见附表1),以示范带动周边区域林下经济发展。建设范围涉及昌平区、大兴区、房山区、丰台区、海淀区、怀柔区、门头沟区、平谷区、顺义区、通州区、密云县、延庆县等十二个郊区县。 (二)建设内容:因地制宜,以发展林菌模式、林药模式、林花模式、林草模式、林桑模式为主,兼顾其他模式。 二、采取有力措施,保障林下经济发展 (一)加强领导,落实任务。 各区县要继续高度重视林下经济建设,切实加强领导,认真贯彻落实《北京市园林绿化局关于进一步推动林下经济发展的意见》精神与要求,统一思想,把林下经济建设作为发展循环经济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要坚持遵循市场规律,培育多元化、多层次的林下经济类型,与现有工程建设相结合,把2010年计划任务按照模式和任务量及早落实到具体地块,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并于2010年4月2日前将本区县的实施方案上报我局。 (二)做好宣传,落实资金。 各区县要及时总结林下经济建设过程中好的经验和做法,加强宣传力度,增强干部群众的林下经济发展意识,吸引社会资金参与林下经济建设,同时积极协调本区县财政部门,争取资金,保证补贴资金落实到位,确保项目建设顺利实施。 (三)整合资源,延伸产业链。 各区县要在搞好摸底调查的基础上,充分发挥资源优势、生态优势,结合走廊经济、流域经济、沟域经济、园区经济,整合资源,找准本区县林下经济发展方向;培育引进林下产品精深加工和旅游观光业,积极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由单一的一产向二三产业发展,延伸产业链条。 (四)强化科技,突出特色。 各区县要充分利用首都科技资源,加强技术集成,强化科技创新和科技成果的推广应用。扩大山区食用菌、药材等林下野生、仿野生栽培规模,稳定功能性玫瑰、芳香型植物等的林下种植面积,提高效益,做到“出精品、出特色、出亮点”,推动北京市林下经济纵深发展。 (五)加强管理,提高质量。 各区县要加强林下经济建设的管理工作,及时进行信息沟通,特别是林下经济发展动态、进展情况等要及时报送,2010年5月至11月,每月5日之前,将本区县林下经济进展情况报我局。 附件:北京市2010年林下经济示范建设任务表 二〇一〇年三月十八日 附件: 北京市2010年林下经济示范建设任务表 区县 面积(亩) 昌平 700 大兴 5300 房山 3500 丰台 800 海淀 500 怀柔 2000 门头沟 3700 密云 2800 平谷 2200 顺义 2200 通州 1000 延庆 5300 总计 30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