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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发文字号】 京教函[2010]120号
【颁布时间】 2010-03-17
【实施时间】 2010-03-17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73979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北京市二十一世纪实验学校中美高中课程合作项目的批复

北京市二十一世纪实验学校:
  
  你校《关于举办中外教育合作项目的请示》(学校〔2009〕10号)收悉。经研究,同意你校与美国费尔蒙特私立学校合作举办中美高中课程合作项目。该项目为中等学历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每年计划内招生50人,2010年至2012年间可以招生三届,项目有效期至2015年7月31日。学生完成学业、考试合格后可发给北京市普通高中毕业证书和外方学校高中毕业证书。
  
  该项目是你校配合高中课程教育改革的一个重点实验项目,应依法建立项目学籍管理制度并接受海淀区教委的属地管理。该项目的学籍管理制度、招生简章和招生广告样本应逐级报我委备案,并于每年3月底前逐级向我委提交办学报告,内容包括招收学生、课程设置、师资配备、教学质量、财务状况等基本情况。项目执行中遇有重大事项要及时向我委报告。项目学费收费标准按该项目办学成本确定,并在学校招生简章中公示。
  
  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批准书待教育部予以正式备案后发放。
  
  
二〇一〇年三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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