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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1. 按照《通知》中所分配给各区(县)、系统(行业、单位)的名额,进行劳模候选人预推工作。 2. 依照评选条件,对推荐的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按时限完成各项民主程序后,在区(县)、系统(行业、单位)进行公示。 3. 填写劳模登记表(一式4份),为了存档和加强劳模管理,请务必用提供的原表进行填写。可以在原表内打印,但不得复印。2寸彩色免冠照片用线缝于表格上。对自制上报的表格,一律退回。 4. 填写劳模统计表。 5. 为了制作本届劳动模范《光荣册》,必须按提供的劳模事迹材料规范格式报送。即劳模简要事迹材料(不超过300字),劳模的简况:如:姓名、性别、年龄、民族、工作单位、职务职称、曾获荣誉称号、需提供1寸电子版免冠彩照等。 (二)工作要求 1. 四川省劳动模范的评选推荐工作是一项严肃的政治工作,必须严格评选推荐的标准和程序。凡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者,一经发现将做严肃处理,并取消推荐对象的评选资格和荣誉称号。 2. 按照要求,对党政机关领导干部的评选要从严掌握,副厅(局)以上领导干部不参加评选。 3. 各区(县)、系统(行业、单位)务必于3月29日前将劳模登记表、先进事迹材料等相关资料和电子文档报市劳模评选办公室,逾期不报,视为自动弃权。 联系人:赵文铭、刘娣萍,电话:2291969。 杨玉萍,电话:3105021 地 址:泸州市公园路11号,邮编:646000。 附件:1. 泸州市评选四川省第六届劳动模范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2. 泸州市评选四川省第六届劳动模范推荐名额分配表 二○一○年三月十七日 附件1: 泸州市评选四川省第六届劳动模范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 杨松柏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 喻 双 市委常委、市委秘书长、市总工会主席 成 员 袁卫平 市委副秘书长 陈昆德 市政府副秘书长 付 希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牛 波 市委农工办主任 李 锋 市经委主任 陈 轲 市财政局局长 陈剑波 市人事局局长 张清满 市劳动保障局党组书记 谭光军 市农业局局长 鞠 丽 市商务局局长 王春芳 市国资委主任 张旭光 市工商联党组书记 陈道元 市总工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席 肖 刚 团市委书记 陈笑冰 市妇联主席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总工会,陈道元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附件2: 泸州市评选四川省第六届劳动模范推荐名额分配表 单 位 总数 农业劳模构成 职工劳模构成 备 注 种植、养殖农民、专业户 农机农技以及服务于农业生产的水利、气象等 一线职工 企事业主要负责人 科技、 机关及其他 泸 州 30 8 2 8 5 7 江 阳 1 龙马潭 1 纳 溪 1 泸 县 1 合 江 1 叙 永 1 古 蔺 1 泸天化 1 泸州老窖 1 川天华 1 七化建 1 物资集团 1 公交公司 1 女职工 郎酒集团 1 市直机关 1 女职工 宣传系统 1 道德模范 政法系统 1 一线干警 国资系统 2 女职工1人 城管系统 1 女职工 科技系统 1 教育系统 1 卫生系统 1 女职工 交通系统 1 女职工 商业系统 1 女职工 工商联 1 农业局 1 农工办 1 1 农村女能手1人 其 他 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