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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农业部
【发文字号】 农办机[2010]21号
【颁布时间】 2010-03-31
【实施时间】 2010-03-31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74007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农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统计和报送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机管理局(办公室),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机局:
  
  为准确、及时掌握各地农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进度,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继续做好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统计和报送工作的通知》(安委办[2010]7号)要求,我部制定了《农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统计表》(附件1)、《农机安全生产执法行情况统计表》(附件2),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填报,并于每月6日前将统计表、每个季度结束后6日内将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总结材料(主要包括: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情况、好的做法和存在问题、下一步工作安排及有关建议等)以传真和电子邮件方式报送农机化管理司监督管理处。
  
  联系电话:(010)59193363,59193308(传真)
  
  电子信箱:njhjgc@agri.gov.cn
  
  附件:1.农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统计表
  
  2.农机安全生产执法行动统计表
  
  
农业部办公厅
  
  二〇一〇年三月三十一日

  
  附件1:
  
  农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统计表
  
  (2010年1月-月)
  
  填报单位(盖章):
  
  
  
  
  
  行业和领域
  
  排查治理隐患单位
  
  一般隐患
  
  重 大 隐 患
  
  
  
  排查一般隐患
  
  其中:已整改
  
  整改率
  
  排查治理重大隐患
  
  其中:列入治理计划的重大隐患
  
  
  
  排查重大隐患
  
  其中:已整改
  
  整改率
  
  列入治理计划的
  
  重大隐患
  
  其中:
  
  累计落实治理资金
  
  
  
  落实治理目标任务
  
  落实治理经费物资
  
  落实治理机构人员
  
  落实治理时间要求
  
  落实安全措施应急预案
  
  
  
  
  
  (个)
  
  (项)
  
  (项)
  
  (%)
  
  (项)
  
  (项)
  
  (%)
  
  (项)
  
  (项)
  
  (项)
  
  (项)
  
  (项)
  
  (项)
  
  (万元)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农机行业
  
  
  
  
  
  
  
  
  
  
  
  
  
  
  
  
  
  
  
  
  
  
  
  
  
  
  
  
  
  
  
  其中:1.有关生产单位
  
  
  
  
  
  
  
  
  
  
  
  
  
  
  
  
  
  
  
  
  
  
  
  
  
  
  
  
  
  
  
  2.有关场所
  
  
  
  
  
  
  
  
  
  
  
  
  
  
  
  
  
  
  
  
  
  
  
  
  
  
  
  
  
  
  
  3.其他
  
  
  
  
  
  
  
  
  
  
  
  
  
  
  
  
  
  
  
  
  
  
  
  
  
  
  
  
  
  
  
  当月数据
  
  
  
  
  
  
  
  
  
  
  
  
  
  
  
  
  
  
  
  
  
  
  
  
  
  
  
  
  
  
  
  1月以来累计数
  
  
  
  
  
  
  
  
  
  
  
  
  
  
  
  
  
  
  
  
  
  
  
  
  
  
  
  
  
  单位负责人(签章): 填表人(签字):联系电话: 填报日期:年月日
  
  填报说明:1.各省级农机化主管部门按规定的时间要求连同文字说明材料分别报送农业机械化管理司。
  
  2.一般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重大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业停产,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列入治理计划的重大隐患是指在排查出的重大隐患中,一时难以整改,需要在以后全部或局部停业停产治理,且已经列入治理计划的隐患。
  
  3.表中数据关系:(8)小于或等于(5)-(6);(9)、(10)、(11)、(12)、(13)分别小于或等于(8)。
  
  5.表中“有关生产单位”是指拥有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等农业机械及其驾驶操作人员的国有、集体和个体等农牧渔业生产单位;“有关场所”是指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等农业机械的停放、作业、转移场所。
  
  附件2:
  
  农机安全生产执法行动统计表
  
  (2010年1月- 月)
  
  填报单位:
  
  
  
  
  
  
  
  开展农机执法行动情况合计
  
  无牌证或证照不全从事农机生产作业经营活动的
  
  谎报、瞒报事故的
  
  重大隐患隐瞒不报或不按规定期限予以整治的
  
  拒不执行农机安全
  
  监管监察指令、
  
  抗拒安全执法的
  
  其他非法违法从事农机生产经营的
  
  
  
  (起、处)
  
  (起)
  
  (起)
  
  (起)
  
  (起)
  
  (起)
  
  
  
  (1)
  
  (2)
  
  (3)
  
  (4)
  
  (6)
  
  (7)
  
  
  
  当月数据
  
  
  
  
  
  
  
  
  
  
  
  
  
  
  
  1月以来累计数
  
  
  
  
  
  
  
  
  
  
  
  
  
  审核人(签章):填表人(签字):联系电话:填报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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