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接上页] 四、稳定投资增长,优化投资结构 一是加大重点项目投资力度。全年安排省重点项目300项,计划投资3900亿元。重点围绕《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08-2020年)》确定的73个重大项目,全力推动“新十项工程”建设。加快推进厦深铁路、贵广铁路、南广铁路广东段等在建项目建设,开工建设广东西部沿海铁路、二广高速公路连州至怀集段等项目;加快内河航道整治进度,打造我省内河运输黄金水道。加快发展清洁能源,推进核电、风电等项目建设,加强电网建设和跨区域输电通道建设,加快天然气管网、LNG接收站等能源保障项目建设。推进海洋工程装备、珠三角轨道机车等重大产业项目建设。加快推进前期工作,提高行政审批效率,着力解决重点项目建设过程中存在的资金、征地拆迁等问题。二是优化投资结构。加大对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战略性新兴产业,以及民生、环保等重要领域的投入,加大生态开发区的生态环保、交通、市政、社会事业等公共服务基础设施建设力度。三是促进民间投资较快增长。抓紧出台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的意见,进一步拓宽民间投资的领域和范围。充分利用财政、税收、政府采购、金融扶持等政策,引导民间资本加大投资力度。四是切实做好重大项目的建设、上报和监管工作。 五、提高对外经济发展水平,增强经济国际竞争力 一是巩固传统市场,开拓新兴市场。科学筹划市场开拓和经贸洽谈活动,积极拓展东盟、东欧、中东、南美等新兴市场。二是大力推进加工贸易转型升级。推动来料加工企业不停产转型,重点扶持一批有规模、有优势的加工贸易企业从贴牌生产、委托设计向自主品牌转型。三是大力发展服务贸易。积极承接国际软件外包和商务服务外包,推动扩大运输、软件、技术、旅游和劳务等服务出口。四是提高利用外资水平。加强与世界500强企业的交流合作,鼓励和吸引大型跨国企业到我省设立地区总部和研发中心。继续推进中新(广州)“知识城”项目建设。五是深化粤港澳合作和泛珠三角区域合作。落实CEPA和服务业对港澳开放在广东先行先试,推进粤港澳跨界交通基础设施等项目建设与合作,加快横琴开发建设。务实推动泛珠三角区域合作,加快推进与周边省(区)相衔接的交通、能源、水利等重大项目建设。六是实施“走出去”战略。培育一批“走出去”重点企业,加快境外生产基地和经贸合作区建设,扩大境外资源合作开发,支持优势企业承接海外工程承包业务。 六、统筹城乡发展,加快宜居城乡建设 一是提高城市基础设施现代化水平。大力推进城市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加快城乡优质安全供水系统和环保设施建设。二是加快建设宜居城乡。科学规划城乡改造,体现岭南特色,使城乡建设成为岭南文化传承的载体。加大“三旧”改造力度,启动“老街”整饰建设工程,实施“百村(城中村)改造”工程。三是推进区域绿道网和城市绿地建设。在珠三角地区率先构建湾区通道、东江通道、西江通道等绿道,形成珠三角绿色生态屏障。四是积极推进城镇化。加快规划和建设重点城镇交通、供排水、污水处理、垃圾处理等基础设施和医院、学校等公共设施,制定推进农民工在城镇落户并纳入城镇社会保障、住房等公共服务体系的政策措施。五是扎实推进新农村建设。推进村镇总体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工作,加快农村“水电路气房、教卫文就保”等公共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建设。六是大力推进“规划到户、责任到人”扶贫开发工作。 七、推进实施主体功能区规划,促进区域协调可持续发展 一是编制实施《广东省主体功能区规划》,落实与各主体功能区相配套的财政、投资、产业、土地、人口、环保等政策及其绩效评价和考核办法,探索建立生态补偿机制。二是推进产业和劳动力“双转移”。完善珠三角各市与对口合作市双方共建产业转移示范园工作机制,开展双转移目标责任考核,出台产业转移奖励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支持“双转移”中的技术改造和技术创新项目,推进产业转移园集聚发展、集群发展;开展技工院校“百校扶百县”等活动,加快促进农村劳动力培训转移。三是推进珠三角一体化发展。落实推进珠三角区域经济一体化的指导意见,出台实施珠三角基础设施建设、城乡规划、环境保护、产业布局和公共服务等五个一体化规划,加快建立现代产业示范区,推动产业竞争力和自主创新能力“双提升”。四是加快粤东西北地区发展。认真实施促进粤东实现“五年大变化”、粤西振兴发展、粤北跨越发展的指导意见,编制实施粤东、粤西、粤北地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纲要,推进东西两翼发展临港工业、海洋经济和特色旅游等,支持粤北地区发展特色产业、现代农业和生态旅游等产业。五是启动南岭山地丘陵森林生态及生物多样性功能区保护与建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