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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宁波市质监局
【颁布时间】 2010-03-24
【实施时间】 2010-03-24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74095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宁波市质监局关于在全市质监系统深入开展“四力五形象”优秀领导班子评选活动的通知

[接上页]

  (二)工作目标考评。考核的权重系数为40%。根据市局年度工作目标考核评分的综合结果,将各单位的最终考核得分×该项权重系数40%。
  
  (三)市局领导点评。考核的权重系数为10%。年终,由市局领导班子成员根据各单位班子建设情况,分别对各单位领导班子进行排序点评打分。每个单位汇总后取平均值×该项权重系数10%。
  
  (四)综合处(室)联评。考核的权重系数为20%。年终,由市局机关办公室、政治处、机关党委、监察室根据平时掌握的情况,对各单位领导班子进行排序考评打分。每个单位汇总后取平均值×该项权重系数20%。
  
  五、否定性标准
  
  凡发生下列情形的,取消优秀领导班子评选资格:
  
  (一)在领导班子年度考核测评中,一般和差票相加超过20%的;在领导班子成员年度考核测评中,有个体测评基本称职和不称职票相加超过20%的。
  
  (二)根据《市质监系统2010年度工作目标考核评比实施办法》规定,发生否定性项目的。
  
  六、考核评比结果确定和运用
  
  各单位综合考核得分情况,由市局政治处汇总,报局党委研究,分别在县(市)区局党委(党组)和市局直属事业单位党支部(党总支)中,确定各产生一个“四力五形象”优秀领导班子。同时,将各单位综合考核评分情况和位次与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年度考核情况一并反馈。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级党组织要加强对“四力五形象”优秀领导班子评选活动的组织领导,认真制定本单位开展争创“四力五形象”优秀领导班子评选活动实施方案,把争创活动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主要领导要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精心组织,周密安排,认真部署,切实做到责任到位、措施到位、工作到位。在年度领导班子述职时,要有一定篇幅内容阐述领导班子开展争创“四力五形象”活动情况。
  
  (二)联系实际,注重实效。开展“四力五形象”优秀领导班子评选活动,要重在提高“四力”上下功夫,要把评选活动与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结合起来,与创建学习型领导班子结合起来,与完成年度重点工作任务结合起来,与推进质监文化建设结合起来,使“四力五形象”优秀领导班子评选活动搞得扎实有效,不流于形式。
  
  (三)精心组织,常抓不懈。提高领导班子“四种能力”是一项长期的任务,各级党委(党组)、党支部(党总支)要坚持从实际出发,不断丰富活动内容,创新活动方式,强化活动效果,做到常抓不懈。要运用各种有效形式,广泛宣传领导班子建设中的先进典型,广泛宣传评选活动中的成功做法与经验,营造浓厚的评选活动氛围。
  
  
二0一0年三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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