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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区城管(执法)局、街道办事处 占用盲道相关责任单位 市城管局 无占用盲道 各类设施占用盲道、各类摆放(堆放)物品占用盲道 10分钟 10分钟 2紧急工作时 3紧急工作时 10分钟 1.5工作时 整改 43 违规设置指示牌 市城市照明管理处、成都电业局等 区城管(执法)局、街道办事处 市城管局 无未经主管部门批准设置 擅自设置指示牌 10分钟 10分钟 3紧急工作日 4紧急工作日 5紧急工作日 10分钟 1.5工作时 1工作日 拆除 备注: 1.监督员日巡查频度:三环路内建成区区域日巡查频度不低于3次/日; 三环路外建成区区域日巡查频度不低于2次/日; 涉农街道农村地区有道路名的道路及周边日巡查频度不低于3日1次,其他区域巡查频度每周不低于1次。 2.立交桥和跨线桥桥面、封闭式道路、下穿隧道等监督员不能步行、骑车到达的路段和区域不列入监督员巡查范围 ,特殊情况除外。 3.特殊情况下在规定时间内不能完成的处置任务,处置部门可向本级指挥中心申请延长处置时限,经指挥中心审核批准同意,在批准同意延时处置的期限内完成处置任务的,不影响不影响单位绩效考核。 4.工作日,指法定休息日以外,法律规定的一昼夜内的工作小时数计为一个工作日。工作时,指按照法定工作起止时间计算的每日工作小时单位。紧急工作时,对于紧急监管案件,案件,在工作日和法定休息日,按照24小时计算的每日工作小时单位。紧急工作日,对于紧急监管案件,在工作日和法定休息日,按照每日24小时计算的一个工作日单位。 |